党委统战部是党委主管统一战线工作的职能部门,承担了解情况、掌握政策、协调关系、安排人事、增进共识、加强团结等职责。负责贯彻落实党对统一战线工作的理论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统筹协调指导统一战线工作,发现、联系和培养党外代表人士,联系民主党派,牵头协调无党派人士工作,开展党外知识分子统战工作,支持统战团体工作,统筹协调民族宗教工作,协调配合做好侨务及海外统一战线工作。
一、宣传、贯彻党的统战工作方针政策,结合学校实际,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
二、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向党委及上级有关部门提出工作的政策性意见和建议,做好党外知识分子工作。
三、做好民主党派和统战团体工作,协助党委加强和改善对民主党派、统战团体组织的政治领导,支持和帮助学校各民主党派、统战团体加强自身建设,支持其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发挥各自特点和优势开展活动,为其开展活动和发挥参政议政、民主监督作用做好联络和服务。
四、代表学校加强与各地区、各级政协、人大及统战有关部门的联系,做好党外人士政治安排、实职安排和社会安排的举荐工作,支持他们认真履行参政议政、建言献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职责,帮助他们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问题。
五、负责与党外代表人士的联系和沟通,协助建立和落实学校党政负责同志与党外人士的联系交友和座谈会制度;配合学校党委及时向他们传达有关重要文件、通报学校改革和发展的重大举措;经常听取和及时反映党外人士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他们在治学、治教和治校中的重要作用。
六、负责党外优秀人才预留和优秀党外年轻干部队伍建设,会同组织部门承担党外干部的培养、考察和推荐工作。
七、负责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加强与少数民族师生的联系,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师生工作。
八、统筹负责做好抵御和防范宗教向校园渗透工作。
九、做好归侨侨眷、留学归国人员、港澳台同胞工作。
十、指导二级党组织统一战线工作,负责基层统战工作人员培训。
十一、负责组织开展统战理论和政策研究,承担统战宣传和统战信息工作。
十二、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