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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建设

中共江苏旅游职业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发挥纪委委员职责作用的实施办法 (试行)

第一条  为切实发挥校纪委委员职责作用,保障纪委监督责任落实,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相关规定和纪检监察机构“转职责、转方式、转作风”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发挥纪委委员职责作用,坚持“有职必有责、有责必履责、履责必尽责、失责必追究”的原则。 

第三条  明确工作职责: 

(一)坚决维护党章和党内法规制度,认真学习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工作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学习省委、省纪委和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监督相关政策落实落细; 

(二)落实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要求,审议决议校纪委重要工作事项; 

(三)对联系单位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联系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进行指导,配合校纪委对联系单位重要信访、案件进行核实、查处; 

(四)了解掌握联系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搜集、汇总师生员工意见建议,对学校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工作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 

(五)对发现的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工作重大问题、重要情况和案件线索及时转交校纪委办公室; 

(六)向学校纪委报告履职尽责情况; 

(七)完成学校纪委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第四条  健全工作机制 

(一)健全纪委全委会学习培训制度。根据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定期或不定期组织纪委委员集中学习研讨,提升履职能力; 

(二)完善纪委全委会议事规则,实行重大问题讨论决议制和重大事项全委会审议决定制。对涉及学校纪检监察工作全局的重要部署、重大事项,由纪委全委会集体讨论决定;对于重要的单项事务,由纪委办公室以书面形式征求纪委委员的意见建议,充分发挥纪委全委会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作用; 

(三)完善重要情况通报和重要决策征询意见制度。校党委和上级纪委重大决策部署、纪委重点工作进展、重要文件精神以及学校重要案件查办情况等,及时向纪委委员通报并听取纪委委员意见和建议; 

(四)建立参与重要事项监督检查和重点课题调研制度。学校纪委围绕重点工作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每年组织开展对二级院(部)党总支(直属支部)和机关党总支各党支部领导班子(含支部各部门负责人)及其成员巡察及专项工作监督检查和调研活动。纪委委员可以充分发挥自身特点、专业优势开展督促检查和调研活动; 

   (五)推进纪委委员分工联系单位制度化。本着发现情况、提出建议、促进解决问题的原则,实行纪委委员分工联系校内各单位制度,通过列席联系单位民主生活会、有针对性地开展座谈调研等方式,掌握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提出工作意见建议,纠正党员干部身上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六)建立日常沟通联系和意见建议办理制度。实行纪委书记、副书记与委员双向约谈制度,认真研究办理委员提出的工作意见和建议,并将办理结果以书面形式反馈委员。 

第五条 严肃责任追究: 

(一)纪委委员责任意识淡薄,担当精神缺失,消极懈怠,执行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予以问责; 

(二)监督执纪工作过程中,违反党规党纪的,依照纪律处分条例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联系单位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纪委委员不提醒、不报告,且发生了重大腐败案件,既要追究当事人和单位负责人的责任,又要追究纪委委员责任;对联系单位的违纪违法问题故意掩盖、袒护或干预学校纪委执纪审查的,依照党纪相关规定从严从重予以处理。 

 第六条 本办法由学校纪委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七条 本办法自学校纪委全委会通过之日起施行。 

中共江苏旅游职业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二〇一九年九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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