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下一阶段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根据江苏省、扬州市防控工作有关文件、通知要求,结合我校现阶段防控工作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措施,公告如下:
一、为确保广大师生安全,落实省政府相关通知要求,学校2月底前不开学,学生一律不得提前返校,教师不得集中返校,具体开学时间将视疫情防控情况,经科学评估后确定。
二、严格执行扬州市《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扬控发[2020]49号)要求。假期离扬的教职工回扬之前,必须提前2天通过“在扬人员健康动态观察系统”预约申报;所有市外返扬人员须1小时内向属地村(居)委会和所在部门、二级院(部)主要负责人报告,并由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及时向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后勤处)陈处长报告,自觉落实14天居家医学观察,结束医学观察前一律不得外出。
三、细致做好师生教育引导工作。学校宣传部、教师工作部、学生工作部、团委、后勤管理与服务处要及时传达上级和学校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相关防控知识的普及、宣传,树立正确舆论导向,教育广大师生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
四、进一步强化校园防控日常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值班值守制度,严格落实校园封闭管理,切实做好开学前防控工作各类物资的准备,认真开展校园关键部位的清洁消毒工作。
五、坚持严控人员聚集活动。停止一切非必要的公务接待、学术交流、校企合作、学生集训等活动;做好个人和家庭防护,少开车、少外出,外出戴口罩,严禁串门、聚餐、打牌等聚集活动。
六、切实做好每日信息报送。根据学校《新冠病毒防控工作网格化管理方案》的有关要求,每日梳理掌握全校师生动向和身体健康状况,加强对重点地区人员的情况跟踪,实施疫情防控日报制。教职工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须立即就诊,并第一时间向村(社区)和所在部门、二级院(部)主要负责人报告,并由主要负责人及时向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后勤处)陈处长报告。
七、严格实施教师离扬审批制度。教师有特殊情况需要离扬者,需详细报告计划时间、行程、交通工具、接触人员等,经所在部门、院(部)主要负责人审核——报校防控办——请示学校分管或联系领导同意后方可。
八、严守防控工作纪律。学校传染病防控领导小组全体成员要严格执行学校防控工作相关制度,认真落实有关要求,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学校设立举报投诉信箱:jslyfk@126.com,接受广大师生监督,压实防控工作责任。
九、党员干部要在防控工作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及时学习中央和省、市疫情防控文件、通知精神,全面落实各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积极配合学校各项防控工作的开展,带头和带动家人、身边人严格落实防控工作措施,切实加强自身防护,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中做担当作为、遵纪守规的先锋模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