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院级在线精品课程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位教研室:

为落实立德树人、德技并修,推动职业教育优质数字资源开发建设、交互运用与开放共享,优化课程设计和教学实施,提高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苏办发〔2022〕5号)和《关于开展2022年职业教育国家在线精品课程遴选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22〕18号)等文件精神,现启动2023年院级在线精品课程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申报课程应为纳入高等职业院校相关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并在教学中实际开设的课程,包括公共基础课程、专业(技能)课程(含实训实习),以及其他特色课程,总学时不低于32学时,在相关课程平台(含泛亚平台)已至少完成两个教学周期的在线教学实践或两个学期的线上线下混合教学实践。

课程负责人须为本院在职教师,一般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长期承担所申报课程的教学工作,了解国内外在线课程建设与发展趋势,对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融合具有深度思考,能够全面负责在线课程项目建设。课程团队一般由3-5人组成,应包括主讲、在线教学人员、网络技术人员等,团队成员的年龄结构、职称结构、任务分工等科学合理,能确保投入足够时间和精力。课程团队能够长期参与在线课程的持续建设、教学应用与推广工作。

二、申报要求

申报的课程具备完整的教学内容结构和知识体系,符合在线课程交互式、易拆分整合等特点。有丰富的教学媒体资源和模块化教学内容,各类基本资源均能按照教学单元、专题或模块的框架予以合理、有序的组织和配置,能按课程难点、重点和易错点设计知识点,并能通过知识点有效开展教学。

课程运行期间,课程负责人应积极开展课程建设与应用的各项工作,并定期向学院汇报课程建设与应用情况。课程负责人及团队在课程上线期间专人负责学生考勤、线上答疑、组织讨论、作业批改、线上测验及考试等环节的教学活动。课程负责人应确保课程内容与资源不存在任何政治性、思想性、科学性或规范性问题以及侵犯知识产权、肖像权等问题,杜绝和制止任何违法或不良资源的传播。课程的教学设计符合混合式教学模式客观规律,注重探索以学生为中心的课程教学新模式。

为更好地对接国家、省级在线精品课程建设要求,从2023年开始,学校在线精品课程不再使用“泛雅平台”,统一调整为使用“智慧职教”平台,故申报老师均需在新平台重新建课和使用。目前教务处正在进行系统初始化维护,待维护好后会在校园网发布通知。

三、申报程序

各教研室做好在线课程建设的整体部署工作,动员、指导教师组织课程团队申报。每个教研室最多可推荐5门课程。学院在立项课程半年建设期完成后择优认定6-8门在线精品课程。

申报教研室汇总填写《2023年经济管理学院院级在线精品课程申报汇总表》(附件1),申报人填写《2023年经济管理学院学院院级在线精品课程申报书》(附件2)。

四、遴选程序

1.学院将组织对申报的项目进行评审后确定为2023年院级在线精品课程立项建设项目。

2.立项课程如需视频制作的,在完成所有讲稿之后,向教科研办申请拍摄计划。课程应在立项之日起半年内基本完成建设并上线运行,供学生使用。立项超过一年未完成上线运行并未提出合理延期说明的,取消认定资格,延期最多一年。

3.已认定校级在线精品课程以及推荐申报2022年省级在线精品课程的项目,请勿重复申报立项。

五、建设资助与奖励

获评立项建设的院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学院提供0.5万/门的课程建设经费支持,校级立项建设评选通过后再追加0.5万/门的经费支持。

验收合格的在线精品课程根据学校及学院教学业绩绩效分配方案,给予建设工作量认定。

六、考核管理

学院建立在线精品课程考核评价标准与机制,对在线精品课程实行年审制,重点对课程建设质量、应用效果等情况进行综合考核与评价。对审查不合格的课程,责令其下线整改。复查合格的课程恢复上线,复查仍不合格的课程取消其上线资格与称号。

建设完成后,对于经验收合格的课程及课程维护及运行情况较好的,面向其他高校和社会学习者开放,并优先推荐申报校级和省级以上在线精品课程。

七、材料报送要求

电子材料:申报书(附件1)、汇总表(附件2)以及证明材料清单PDF文档以教研室为单位于2023年5月30日6点之前发送至宜雯娟老师邮箱:1129272218@qq.com,逾期不予受理。

经济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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