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图书、资料严格编目、登记制度,借出收回簿册齐全,定期检查防盗、防湿、防霉、防鼠害、防虫害、防火等设施是否完好。
二、图书、资料分等级存放,贵重书刊要有专人、专橱收藏,保管人应定期核查。贵重书刊需经过图书馆馆长审批方可借阅。
三、图书馆是学校消防、安全的重点单位之一。全馆工作人员必须增强意识,提高警惕,认真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四、认真贯彻执行公安、消防机关及院保卫处有关安全保卫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经常对全馆工作人员进行安全保卫教育,认真做好防火、防水、防盗等工作。
五、由馆领导担任图书馆安全责任人,各室管理员是本室的安全员和义务消防员,负责检查本室的防火安全工作,并进行经常性的防火安全宣传,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报告,迅速整改。
六、严禁携带危险品入馆;严禁在自习室、阅览室(区)、借阅区、计算机室等馆内场所内吸烟,若劝阻无效,报馆领导进行适当处罚,一旦发生事故,由当事人负完全责任。
七、工作人员下班后应认真检查负责区域的门窗、水电和各种电器是否关好,负责关好各楼层的照明灯、厕所灯、水龙头等,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门卫应在闭馆后,对全馆进行检查、巡逻,以确保图书馆的夜间安全。
八、本馆各室钥匙,未经许可,不得擅自配制和借用。各区(室)钥匙由专人保管,不能交由馆外人员使用。
九、严禁私拉电线、使用电炉,严禁在馆内烧煮东西。
十、工作人员及门卫应看管好馆内一切家具设备,对出入馆内的家具设备一定要询问、登记,防止丢失;馆内一切设备不经馆领导同意,一律不得外借。
十一、节假日值班人员必须认真负责,不得擅离职守。下班闭馆时间,安保工作由门卫负责,小问题及时处理,突发性事件应及时汇报。
十二、定期进行安全检查,一般每月一次。凡逢重大节假日放假前,须进行全面安全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