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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管理制度】图书馆勤工助学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图书馆勤工助学是为解决学生经济困难,由学校出资,图书馆设立勤工助学岗位,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参加,以获得劳动报酬、培养学生自立及创业能力为主要目的活动。

第二条 学生参加勤工助学工作,在不影响正常学习的情况下进行。原则上每周不得超过8小时,每月不得超过25小时;每学期补考科目不得超过两门。

第三条 图书馆勤工助学岗位设置:分拣管理岗、图书阅览室管理岗、报刊阅览室管理岗及其他临时设置的管理岗。

第二章勤工助学人员的聘用

第四条 图书馆各室提出用人申请,学生工作处负责招聘。

第五条 岗前培训:区域负责人对拟招聘人员进行为期一周的业务培训,作为试用期,合格后方录取。

第三章考核与奖惩

第六条 考核内容:出勤情况、工作完成情况、对读者的服务态度。

第七条 考核方式:采取三种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即值班老师考核、读者评价、勤工助学同学互评等。

第八条 奖励:每学年进行一次“读者服务之星”的评比,优秀的同学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和证书。

第九条 处罚:对有下列情形的同学给予适当的处罚。出工不出力,值班期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在无正当理由下敷衍工作等。

第十条 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辞退:不尊重老师,使用不文明语言者;经常与读者发生冲突者;工作不负责,玩忽职守者;经常无故旷工、缺席者;身体健康出现问题,无法继续工作者;受到学校处分或者刑事处分者;成绩下滑严重者。

第四章岗位职责

第十一条 分拣管理岗

1.负责图书的分拣工作,并送到对应书库。

2.协助老师完成智能书架的上架、整理工作。

3.完成老师交办的临时工作。

第十二条 图书阅览室管理员岗

1.协助老师负责阅览室的开放和管理工作,维护阅览室的秩序,及时纠正违规现象。

2.协助老师完成阅览室内书籍的上架、整理工作。

3.完成老师交办的临时工作。

第十三条 报刊阅览室管理员岗

1.协助老师负责阅览室的开放和管理工作,维护阅览室的秩序,及时纠正违规现象。

2.协助老师完成阅览室内报刊的整理、上架工作。

3.协助老师完成报刊的编目、上架,及打包工作。

4.完成老师交办的临时工作。

第十四条 值班老师

负责对学生的培训、管理、考核、工资核算及造表等,每月四号之前完成汇总工作。

第五章工作要求

第十五条 对待读者要有耐心、热心和爱心,树立“读者第一”的服务意识。

第十六条 工作时认真负责,避免出错,工作期间不玩游戏或聚众聊天。

第十七条 严格执行考勤制度,遇事必须向值班老师请假或调班。

附则

十八 本办法由图书馆负责解释。

十九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开放时间

  • 8:00-21:00
  • 社会科学阅览一(二层N201)
  • 期刊阅览室(三层N302)
  • 社会科学阅览三(五层N501)
  • 电子阅览室(五层N502)
  • 8:00-21:30

    咨询服务台

    专业图书阅览室、智能书架(一层N101)

  • 8:00-18:00

    社会科学阅览二(三层N301)

    自然科学阅览(六层N601)

联系方式

    • 地址:江苏省扬州市毓秀路88号
    • 邮编:225000
    • 电话:0514-87431859
    • 邮箱:jslytsg@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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