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学院教学与科研的需要,充分发挥图书馆信息资源在学院建设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规范图书馆信息资源建设和管理工作,保障各类信息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图书馆信息资源建设与管理的目标:合理配置图书馆信息资源,促进信息资源的合理建设,形成具有学院特色、符合学院教学与科研需要的信息资源保障体系。
第二条 图书馆信息资源建设与管理的原则:信息资源与学院建设和管理、学科建设、教学科研等协调发展;实现学院信息资源的系统配置和科学管理;为学院的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服务,提供资源信息保障。
第三条 信息资源建设必须严把资源建设政治关,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落实意识形态责任,严格执行信息资源库采购流程、内容审查等制度,保证资源的思想性、科学性、先进性和适用性,对使用中发现政治立场、价值导向、科学性等方面存在问题的信息资源库坚决立即停用。
第四条 图书馆信息资源的类型:
1.纸质文献:包括图书、期刊、报纸等;
2.数字资源:包括电子期刊、电子图书、数字版学位论文、数字版会议论文、数据库。
第二章 组织和领导
第五条 为充分发挥图书馆在学院信息资源建设和管理中的核心作用,学院全力保障和支持图书馆的工作。
第六条 组建院图书馆信息资源工作小组,由分管图书馆工作的院领导担任组长,图书馆馆长担任副组长,各学院、学科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学生代表为组员。定期召开会议,为学院图书馆的信息资源配置、建设和管理提供咨询和建议。
第三章 图书馆信息资源的配置
第七条 学院保证信息资源建设的经费投入,信息资源购置经费与学院学科建设、教学和科研的需求相适应,并逐年增加,实现已藏图书生均80本,每年进书量生均3本的要求。
第八条 根据学院学科和专业设置特点及学科建设现状和发展需求,由图书馆按照“突出重点、兼顾一般、保优扶新、面向发展”的信息资源配置原则制定学院信息资源配置的发展规划。
第九条 信息资源的配置要保证学院特色资源收藏的完整性和连贯性;坚持纸质文献、数字资源购置的相互补充、协调建设。
第十条 图书馆应经常进行信息资源的统计、避免重复购置或重要资源的漏购等。
第四章 信息资源的采购
第十一条 图书、期刊的采购,实行招投标制。经过多渠道调研、论证制定采购计划,按流程提前审批,经批准后转交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由国有资产管理处按照《江苏旅游职业学院采购管理办法》(试行)苏旅院国资(2025[2]号)组织招标采购。
第十二条 数字资源的采购实行多级论证审批制,尽可能采用集团采购方式。建立多层级的采购审核机制,确保采购的信息资源符合意识形态要求。
第十三条 建设规范的赠书管理制度,接受各界人士的捐赠。
第五章 信息资源的收藏和管理
第十四条 严格执行信息资源财产登记制度。
第十五条 使用统一的资源管理系统,建立学院信息资源目录系统和信息资源联机检索系统。
第十六条 建立用户行为监测机制,关注用户对信息资源的使用情况和反馈意见。一旦发现用户利用图书馆资源传播不良意识形态信息,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如警告、限制访问甚至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 图书馆信息资源收藏应采取必要的防火、防盗、防霉、防潮、防高温、防鼠、防虫等措施,保护信息资源的安全完整。
第六章 信息资源建设的统计
第十八条 信息资源的验收。及时做好信息载体、文种、类型方面的记录,根据验收记录及时做好信息资源建设方面的记录,作为年终统计的依据。
第十九条 做好不同类型信息资源的获得途径、典藏何处、数量情况、经费情况方面的统计工作。
第二十条 确定信息资源的统计周期,定期统计信息资源的利用情况,为信息资源的建设提供可靠的参考。
第二十一条 每年年终,进行信息资源的清查和统计,统计数据进行汇总、存档。
第七章 其他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图书馆(网络信息中心)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四条 原《江苏旅游职业学院图书馆信息资源建设与管理制度(试行)》(苏旅院图〔2020〕3号)在本制度颁布之日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