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图书馆文献资料采购行为,执行采购程序,严格采购纪律,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各类高等学校教材和图书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和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图书馆文献资料采购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图书馆文献资料采购工作遵循“统筹计划、确保质量;透明程序、阳光采购;规范管理,廉洁高效”的原则。
第三条 文献资料采购,包括各类中外文纸质图书、期刊及电子图书、电子期刊、数据库等。
第四条 凡图书馆使用各类经费进行的文献资料采购活动,均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 采购计划制定
第五条 图书馆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学科专业建设与教学科研工作实际需要,在听取师生意见、专家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制定文献资料采购工作计划。
第六条 图书采购兼顾纸质文献、电子文献和其它载体文献的购买,兼顾文献载体和使用权的购买,注重重要文献和特色资源的完整性与连续性,注重本院及与本院相关的出版物和学术文献的收藏,逐步优化馆藏结构,提高馆藏质量,形成馆藏特色。
第三章 采购工作规范
第七条 文献资料采购实行招投标制度。图书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扬州市政府的有关规定,参加政府集中采购。
第八条 文献资料采购程序
图书馆经过多渠道调研、论证制定采购计划,按流程提前审批,经批准后转交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由国有资产管理处按照《江苏旅游职业学院采购管理办法》(试行)苏旅院国资(2025[2]号)组织招标采购。
第九条 参加政府采购招投标的图书供应商必须具有相应新闻出版部门批准的图书批发销售资质。非正式出版物、盗版图书不予采购,确保图书采购质量与后续服务质量,降低采购成本,提高采购经费使用效益,为采购过程的阳光操作提供制度保障。
第十条 图书馆与中标的文献资料供应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签订采购合同。合同关于文献资料的订到率、到书周期、书目数据信息、折扣、相关服务、履行合同保证金等有明确、详细的规定。
第四章 采购相关要求
第十一条 严把资源建设政治关。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落实意识形态责任,严格执行图书报刊和电子资源库采购流程、内容审查等制度,保证资源的思想性、科学性、先进性和适用性,对使用中发现政治立场、价值导向、科学性等方面存在问题的图书报刊和电子资源库坚决立即停用。
第十二条 采购的图书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体现党和国家意志。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体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要求,体现党的教育方针,充分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主流价值,体现人类文化知识积累、技术技能传承和创新成果。
第十三条 采购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采购违反宪法、危害国家安全、破坏社会稳定等内容的图书。
第五章 质量控制与验收
第十四条 图书馆应建立严格的图书质量控制机制,对采购图书的内容、版本、装帧、印刷质量等进行全面检查。
第十五条 图书到货后,应及时组织验收工作,核对图书数量、品种、版本等信息是否与合同一致,确保无误后方可入库。
第十六条 对于不符合要求的图书,应及时与供应商沟通,采取退换货等措施,确保馆藏质量。
第六章 采购工作纪律
第十七条 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财务制度,在文献资料采购过程中一定要保证优价、高质、高效、公开、公平、透明、廉洁。
第十八条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图书馆文献资料采购人员或评标专家中,凡与供应商有亲友或其他利益关系的,应主动回避,不得参与采购或评标工作。
第十九条 文献资料采购人员、主管领导、学院国资、评标、审计、部门当事人,在采购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学院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图书馆(网络信息中心)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第二十二条 原《江苏旅游职业学院图书馆文献资料采购管理办法(试行)》(苏旅院图〔2021〕1号)在本制度颁布之日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