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3/3/22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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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
根据《关于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中录入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信息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工作,确保精准资助到人,按照国家最新政策,现启动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申报工作。
一、申报对象
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在校退役士兵。
二、资助标准
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学期1650元。
三、申请条件
退役士兵如符合以下三个条件:一是注册为全日制的学生,二是在校本科生或者专科生(休学、保留学籍等其他非在籍在校学生无申请资格),三是有退役证即可享受国家助学金。
四、申报要求
1.核查退役复学、退役入学学生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在校退役士兵信息(为保护学生隐私,应征入伍服兵役学生资助信息采集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已发送给二级学院负责此项工作的老师)是否准确,包含学生姓名、学号、班级、学费补偿手续是否办理、拟定资助当前学期是否在校。如名单中拟定资助当前学期学生不在校,则不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如名单中学生未递交纸质材料,请通知学生尽快完成材料办理。
2.如学生属于本学期(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新增退役复学、退役入学学生,二级学院新增学生信息,填写附件汇总表。
3.在核查过程中,如在校退役士兵在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应该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但汇总表中没有,二级学院新增补报学生信息,填写附件汇总表。
五、注意事项
1.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申请工作原则上每学期进行一次,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组织,对于未在规定时间内上报材料的学生,将不再补报,产生的后果自负。对于虚报冒领资助资金的行为,一经发现,将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退役士兵如已享受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资助,则不再享受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资助,各二级学院核实资格。
3.各二级学院3月31日前,将汇总表电子档发送至学生工作处邮箱jslyxgc@126.com,汇总表纸质版和首次申请资助学生的退役证书复印件送至师生发展中心W109处。
学生工作部(处)
2023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