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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国家助学金资助情况调查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

近年来,我校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各项文件,在对全校学生及家庭筛选的基础上,对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了资助。根据《江苏旅游职业学院国家助学金评审实施细则》,为了进一步完善学生资助的政策,用好、用足国家的资助款项,切实减轻经济困难学生家庭的负担,使之惠及我校每一位经济困难的学生,我校将对受助学生资助款的使用进行跟踪调查,调查结果将作为资助档案及国家助学金后续发放依据。

为落实好对我校受助学生的跟踪管理工作,请二级学院、相关辅导员、班主任老师、各班级民主评议小组及受助学生,务必本着高度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积极主动的配合量表的填写和相关的调查,在开展此项工作过程中,请保护被调查学生的隐私,防止信息泄露传播。

现对有关具体事项做如下说明和布置:

一、跟踪调查受资助学生的表现情况(各二级学院(部)4月3日前完成并报送学校资助管理中心)

请各班级评议小组开展民主评议会,对受资助学生的表现进行评估,按实情填写《受资助学生表现情况跟踪调查表》(附件1,班级评议小组组织讨论认定,由评议小组组长为每个受助学生填写测评一份,务必认真、负责,表头栏目、表后签字和日期均不得遗漏。)

请各二级学院将《受资助学生表现情况跟踪调查表》按照《2022-2023学年获高校国家助学金名单》排序,4月3日之前将《受资助学生表现情况跟踪调查表》纸质档交至学生工作处W109。

凡是2022-2023学年度受助学生都要填写此表,预就业实习班级学生可不填《受资助学生表现情况跟踪调查表》。

二、贫困证明回访工作(3、4、5、6月)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随机抽取若干困难生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复核,通过同学访谈、挂号信、电话回访生源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必要时还将实地走访,以考察证明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受助学生家境的贫困程度是否属实。

三、咨询、监督与举报(全时段)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公地点设在学生工作处,欢迎广大师生前来咨询资助事宜。如发现有受助学生弄虚作假骗取受助资质、在生活和学习中有铺张浪费现象、在校内外有违规违纪甚至违法行为的,一经查实,学校将根据相关政策及实际情况予以追回资助金额、暂时中断资助、取消其受助资格等处理,并报备到其所在班级、二级学院,情节严重的将通报并计入其个人档案。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监督邮箱:jslyxgc@126.com,电话:87431699。

学生工作部(处)

                                                               2023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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