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我校《江苏旅游职业学院学生助学金管理办法》文件精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资助工作每学年进行一次,为了保障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因经济困难而辍学,帮助他们树立自信,顺利完成学业,现在全校范围内启动2021-2022学年校内助学金申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在籍在校中家庭经济困难且品学兼优的学生(经我校2021-2022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生活俭朴,原则上不重复享受奖助免等相关资助事项)。
二、资助标准
特困生每人每年3000元;贫困生每人每年2000元;一般贫困生每人每年1000元。
三、申请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
(三)成绩良好,无挂科;
(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乐于助人、懂得感恩、阳光向上,无不良信用记录,无处分行为;
(五)积极参与各项活动,积极申请担任学校或二级学院学生会干部、班级干部,在宣传学院、社会实践活动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六)符合下列情况者:
1.认定为“特困生”(认定困难等级为“特别困难”):(1)孤儿,且其亲属无资助能力;(2)属于低保家庭、烈士家庭、由社会福利机构监护和列入特困家庭的子女。
2.认定为“贫困生”(认定困难等级为“比较困难”):(1)单亲,且直系亲属无固定收入;(2)残疾学生;(3)家庭所在地区属于贫困山区且当年遭受严重自然灾害或来自国家确定的老少边穷地区,无经济收入或收入微薄(符合城乡低保条件或农村五保供养条件)。
3.认定为“一般贫困生”(认定困难等级为“一般困难”):(1)父母中有一方常年卧病,需长期治疗,且另一方无经济收入或收入微薄(符合城乡低保条件或农村五保供养条件);(2)父母均下岗再就业收入微薄,家庭经济困难;(3)低保标准以上家庭的学生或因突发事件及因灾、因病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4)其它异常变故致使家庭经济困难。
四、评审流程
(一)学生提出申请。班主任提醒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出申请、填写《江苏旅游职业学院学生助学金申请表》。
(二)班主任审核。班主任负责对申请学生提供的材料以及家庭真实情况进行核实,并确定资助标准。
(三)二级学院评议审核公示。各二级学院学生资助工作小组对申请资助学生的有关情况进行逐一审核、公示结束后,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汇总,填写《二级学院校内助学金汇总表》并报学生工作处。
(四)学生工作处汇总审核。学生工作处对各二级学院上报的学生名单进行汇总、审核,以适当的方式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学生工作处将拟资助学生名单报院长办公会研究,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档案库,发放学生助学金。
请各二级学院在学生申报的基础上,进行评议审核公示,学生工作处负责汇总各系审核通过的校内助学金申报材料,在全校范围公示5天,发放校内助学金。各项材料于11月18日17:30前将材料纸质版交至学生工作处(师生发展中心W111),电子版发至邮箱jslyxgc@126.com。
学生工作部(处)
2021年11月10日
附件:
2021年江苏旅游职业学院校内助学金申请表和汇总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