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级在校生心理普测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提高新生心理普测工作的科学性和实效性,及时了解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管理下学生的心理动态,预防心理危机事件的发生,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 2021 年全省高校新生心理普测工作的通知》(苏教办学函〔202124 号),我校将于1119日对全体2021级在校生开展心理普测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测对象

2021级在校学生

二、批次安排

学院

班级数

人数

集中测试时间

协调人员

组织人员

烹饪科技学院

33

1241

1119

刁玉萍

2021级各班级班主任

旅游管理学院

26

994

  

工艺美术学院

13

451

李五一

国际商务学院

11

448

  

经济管理学院

  15

634

王振辉

信息工程学院

12

535

李熙妍

三、普测流程

1.1028-115日,二级学院上报普测名单,学生工作处汇总审核,上报系统;

2.115-119日,复核各学院普测地点、人员安排,准备普测所需物品;

3.1110日,开展心理专员、负责心理普测专职辅导员培训;

4.1111-1118日,下载测试软件(苏心APP),对学生进行心理普测前置教育;

5.1119日,全体在校新生心理普测;

4.1120-1121日,统计未测及答题无效人员名单,进行补测;

5.1122-1129日,开展心理专员、专职辅导员心理普测访谈培训;

6.121日起,对预警结果为红色和橙色的学生进行普测访谈。

四、普测要求

1.加强宣传。各二级学院要积极做好说明与引导工作,避免学生对心理测评产生疑虑,影响测试结果。教育学生本着严肃、认真、实事求是的态度参加测试,对于不认真答题者,系统自动识别为无效问卷,学生工作处将安排重测;

2.积极组织。各二级学院由班主任、辅导员老师组织,在规定时间内集中施测。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的学生,请各学院汇总学生名单,学生工作处将另行安排补测。学生工作处将统计各学院应测及实测人数并进行通报;

3.规范施测。各二级学院辅导员要提前熟悉测试系统,以便应对普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测试软件为苏心app,请通知学生提前自行下载;

4.严格保密。相关工作人员要做好测试信息的保密工作,测试结果由学生工作处和各二级学院分级分层管理;

5.组织与施测过程中如有问题,请与学生工作处联系。联系人:邰苡嘉,联系电话:15805277366;孙尧,联系电话:15940647064

 

附件:苏心APP使用说明.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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