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级在校生心理普测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提高新生心理普测工作的科学性和实效性,及时了解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管理下学生的心理动态,预防心理危机事件的发生,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 2021 年全省高校新生心理普测工作的通知》(苏教办学函〔2021〕24 号),我校将于11月19日对全体2021级在校生开展心理普测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测对象

2021级在校学生

二、批次安排

学院

班级数

人数

集中测试时间

协调人员

组织人员

烹饪科技学院

33

1241

11月19日

刁玉萍

2021级各班级班主任

旅游管理学院

26

994

秦  雨

工艺美术学院

13

451

李五一

国际商务学院

11

448

王  磊

经济管理学院

  15

634

王振辉

信息工程学院

12

535

李熙妍

三、普测流程

1.10月28日-11月5日,二级学院上报普测名单,学生工作处汇总审核,上报系统;

2.11月5日-11月9日,复核各学院普测地点、人员安排,准备普测所需物品;

3.11月10日,开展心理专员、负责心理普测专职辅导员培训;

4.11月11日-11月18日,下载测试软件(苏心APP),对学生进行心理普测前置教育;

5.11月19日,全体在校新生心理普测;

4.11月20日-11月21日,统计未测及答题无效人员名单,进行补测;

5.11月22日-11月29日,开展心理专员、专职辅导员心理普测访谈培训;

6.12月1日起,对预警结果为红色和橙色的学生进行普测访谈。

四、普测要求

1.加强宣传。各二级学院要积极做好说明与引导工作,避免学生对心理测评产生疑虑,影响测试结果。教育学生本着严肃、认真、实事求是的态度参加测试,对于不认真答题者,系统自动识别为无效问卷,学生工作处将安排重测;

2.积极组织。各二级学院由班主任、辅导员老师组织,在规定时间内集中施测。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的学生,请各学院汇总学生名单,学生工作处将另行安排补测。学生工作处将统计各学院应测及实测人数并进行通报;

3.规范施测。各二级学院辅导员要提前熟悉测试系统,以便应对普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测试软件为苏心app,请通知学生提前自行下载;

4.严格保密。相关工作人员要做好测试信息的保密工作,测试结果由学生工作处和各二级学院分级分层管理;

5.组织与施测过程中如有问题,请与学生工作处联系。联系人:邰苡嘉,联系电话:15805277366;孙尧,联系电话:15940647064。

 

附件:苏心APP使用说明.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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