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提高新生心理普测工作的科学性和实效性,及时了解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管理下学生的心理动态,预防心理危机事件的发生,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 2021 年全省高校新生心理普测工作的通知》(苏教办学函〔2021〕24 号),我校将于11月19日对全体2021级在校生开展心理普测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测对象
2021级在校学生
二、批次安排
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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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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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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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测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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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调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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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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烹饪科技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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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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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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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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刁玉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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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级各班级班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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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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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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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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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 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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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艺美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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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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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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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五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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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商务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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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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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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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 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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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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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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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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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振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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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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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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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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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熙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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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普测流程
1.10月28日-11月5日,二级学院上报普测名单,学生工作处汇总审核,上报系统;
2.11月5日-11月9日,复核各学院普测地点、人员安排,准备普测所需物品;
3.11月10日,开展心理专员、负责心理普测专职辅导员培训;
4.11月11日-11月18日,下载测试软件(苏心APP),对学生进行心理普测前置教育;
5.11月19日,全体在校新生心理普测;
4.11月20日-11月21日,统计未测及答题无效人员名单,进行补测;
5.11月22日-11月29日,开展心理专员、专职辅导员心理普测访谈培训;
6.12月1日起,对预警结果为红色和橙色的学生进行普测访谈。
四、普测要求
1.加强宣传。各二级学院要积极做好说明与引导工作,避免学生对心理测评产生疑虑,影响测试结果。教育学生本着严肃、认真、实事求是的态度参加测试,对于不认真答题者,系统自动识别为无效问卷,学生工作处将安排重测;
2.积极组织。各二级学院由班主任、辅导员老师组织,在规定时间内集中施测。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的学生,请各学院汇总学生名单,学生工作处将另行安排补测。学生工作处将统计各学院应测及实测人数并进行通报;
3.规范施测。各二级学院辅导员要提前熟悉测试系统,以便应对普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测试软件为苏心app,请通知学生提前自行下载;
4.严格保密。相关工作人员要做好测试信息的保密工作,测试结果由学生工作处和各二级学院分级分层管理;
5.组织与施测过程中如有问题,请与学生工作处联系。联系人:邰苡嘉,联系电话:15805277366;孙尧,联系电话:15940647064。
附件:
苏心APP使用说明.ppt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