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学生会:
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定》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落实《江苏旅游职业学院学生会章程》,加强我校学生会建设,充分发挥学生会的桥梁纽带作用,经学校党委和扬州市学生联合会批复同意,拟于2021年12月中上旬召开江苏旅游职业学院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为做好大会筹备工作,现将学代会代表推选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代表的名额分配
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江苏省学生联合会章程》和《江苏旅游职业学院学生会章程》的有关规定,从我校的实际情况出发,按照有利于组织和召开会议,有利于讨论和决定问题的原则,经校党委、市学联批准,本次学代会的代表名额为109人。大会根据各学院在籍在校学生人数分配各院代表人数,具体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
二、代表条件
热爱祖国,政治上坚持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和良好的道德品质;关心学院事业改革与发展,关心团的工作,积极参加团的各项活动;学习刻苦认真,工作积极,遵纪守法,团结同学,能正确反映团员、青年学生的意见和要求,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三、推选原则
根据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拟定出席本次学生代表大会的正式代表109名,其中非校、院学生会骨干的学生代表原则上不少于60%,女性代表人数原则上不少于该学院代表团代表总数的25%。代表名额的分配由本届学生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以下简称“筹委会”)根据各基层学生会组织数量、学生人数和代表性的原则确定,原则上按全日制在校学生人数的1%分配。考虑到实际情况,在数量上进行适当调整,以使学代会的代表具有最大的广泛性和代表性。
四、代表产生的程序
本次学代会代表推选工作以各二级学院为单位进行组织,程序如下:
1.学代会代表的产生,采取差额选举的办法选举产生(差额比例为20%,差额不足1人的按1人计算),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
2.代表的产生程序是:各选举单位根据分配名额及构成要求,按照多于分配名额20%以上的比例,组织学生酝酿提名;学院学生会在基层推荐的基础上,根据分配原则、构成情况组织讨论拟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征求学院学生意见;经学院党团组织批准后,提交学院学生大会、学生的代表大会或学生的代表会议进行选举,选举结果按要求报学院党团组织审批。
五、相关要求
1.高度重视。本次大会是全校青年学生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各学院学生会要高度重视推选工作,认真做好宣传动员,推选好学生代表,把本次大会开成“团结、民主、奋进”的大会。
2.严格规范。组织、个人均要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对待推选工作,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推选代表,不得以任何方式影响、干涉推选工作,发现有违反纪律的行为,取消当事人候选资格,并严肃处理。
3.把握时间。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把握时间节点,仔细填写好相关推选材料,严把材料审核关,请各有关单位汇总好相关材料,并于11月29日8:30—12:00将电子版文件发送至工作邮箱jslyxsh @126.com,纸质版递交至师生发展中心W108学生会办公室。
附件:
1.江苏旅游职业学院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表
2.江苏旅游职业学院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登记表
3.江苏旅游职业学院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名册
4.关于江苏旅游职业学院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选举结果的报告
5.江苏旅游职业学院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
6.江苏旅游职业学院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名册
7.关于江苏旅游职业学院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选举结果的报告
8.江苏旅游职业学院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XXX学院代表候选人选票
江苏旅游职业学院学生会
2021年11月26日
附件:
江苏旅游职业学院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