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核对与自采集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关于对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加强教育资助工作的意见》(苏财教〔2016151号)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21年秋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苏教办助函〔202118号),为做好我校2021-2022学年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核对与自采集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策宣传

 

各二级学院要多渠道宣传精准资助政策,布置建档立卡信息核对和自采集工作,确保每一位在校学生了解精准资助政策,确保不遗漏任何一个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信息核对

 

1.核对对象:已纳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和江苏省学生资助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国系统和省系统)中的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核对要求:各二级学院(为保护学生隐私,比对结果已发送至二级学院学生资助工作专员)务必点对点通知学生。学生必须在116日前自行登陆系统完成个人信息核对,网址:https://ehall.jstc.edu.cn/portal/ “企业微信(手机下载企业微信”APP)。

 

三、自采集数据填报

 

1.填报对象:尚未纳入国系统和省系统中的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填报要求: 学生自行登陆系统,并上传当地扶贫办签字盖章证明材料。网址:https://ehall.jstc.edu.cn/portal/ “企业微信(手机下载企业微信”APP)。

 

四、注意事项

 

1.做好精准识别工作并做好调查摸底工作。各二级学院通知学生与家长核实其家庭是否属于建档立卡户,并准确在系统中核对和填报信息。

 

2.严格把握时间节点。各二级学院于11817:30前在系统里审核完成,并从系统中导出本学院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打印签字盖章后报学生工作处(师生发展中心W111),电子档材料以“XX学院+2021年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核对与自采集统计表发送至邮箱jslyxgc@126.com

 

 学生工作部(处)

202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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