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补报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关于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中录入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信息的通知》要求,现对退役士兵享受国家助学金情况进行排查。

一、补报对象

2019-2020学年秋季学期、2019-2020学年春季学期、2020-2021学年秋季学期、2020-2021学年春季学期、2021-2022秋学期在校退役士兵。

二、申请条件

退役士兵如符合以下三个条件:一是注册为全日制的学生,二是在校本科生或者专科生,三是有退役证即可享受国家助学金。

三、核查要求

1.核查退役复学、退役入学学生在2019-2020学年秋季学期、2019-2020学年春季学期、2020-2021学年秋季学期、2020-2021学年春季学期、2021-2022秋学期在校退役士兵信息(为保护学生隐私,应征入伍服兵役学生资助信息采集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已发送给二级学院负责此项工作的老师)。请核实汇总表中每学期学生信息是否准确,包含学生姓名、学号、班级、学费补偿手续否办理、拟定资助当前学期是否在校。如名单中拟定资助当前学期学生不在校,则不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如名单中学生未办理学费补偿手续,请通知学生118日前完成材料办理。

2.如在排查过程中,如2019-2020学年秋季学期、2019-2020学年春季学期、2020-2021学年秋季学期、2020-2021学年春季学期、2021-2022秋学期在校退役士兵应该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但汇总表中没有,二级学院新增补报学生信息。

3.如学生属于本学期新退役复学(2021-2022秋学期)学生,二级学院新增补报信息。

四、注意事项

1.各二级学院务必重视补报工作,逾期填报的数据不再纳入统计,后果自负。对于虚报冒领资助资金的行为,一经发现,将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退役士兵如已享受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资助,则不再享受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资助。

3.各二级学院118日前,递交补报学生的纸质档相关材料,二级学院征兵补偿、国家助学金数据核查表签字盖章,报送至学生工作处W111,电子档发送至学生工作处邮箱jslyxgc@126.com

附件:二级学院征兵补偿、国家助学金数据核查表.xlsx

                                              学生工作部(处)

 202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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