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就业处是在校党委、行政领导下,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就业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工作职能如下:
一、在教育部和江苏省教育厅关于招生就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定指导下,高质量完成上级部门及学校下达的与招生、就业相关的所有业务工作。
二、负责制定学校招生政策、招生工作发展规划、学校招生章程、招生工作方案、招生宣传工作方案、招生年度总计划、分专业计划、分省计划和专项计划等。
三、负责协调、指导、组织并具体实施招生宣传工作。
四、负责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做好新生生源信息搜集、分析、统计、管理工作,协助相关职能部门做好新生报到工作。
五、负责制定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制度政策、就业工作方案等相关文件。
六、检查、督促、指导各学院(部)毕业生就业工作落实情况。
七、做好毕业生就业信息搜集、就业指导、就业服务、重点群体帮扶、就业市场开拓与就业基地建设,做好毕业生档案转递工作。
八、组织参加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
九、负责完成用人单位、毕业生的满意度调查工作,编制年度就业质量报告。
十、负责落实校内外招生与就业工作的业务培训及与兄弟院校的经验交流。
十一、协助有关部门处理招生与就业过程中信访与投诉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完成《大学生职业规划》和《大学生就业指导》课程的教学工作。
十三、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