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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教代会、工代会代表选举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支部)、各分工会:

经江苏旅游职业学院筹备工作相关会议讨论,确定了我院一届一次教代会、工代会代表名额分配方案、代表选举和各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选办法。现下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实施。

特此通知。

附:《江苏旅游职业学院一届一次教代会、工代会代表名额分配方案、代表选举和各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选办法》

工会

0一九年九月三十日

 

江苏旅游职业学院一届一次教代会、工代会代表名额分配方案、代表选举和各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选办法

根据《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江苏省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学院党委批准,江苏旅游职业学院一届一次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拟定于2019124日召开。现将两代会代表名额分配方案、代表选举和各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选办法安排如下。

一、代表名额

鉴于我校一届一次届教职工代表大会和一届一次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一并召开,当选代表具有教代会代表和工代会代表的双重身份。

大会正式代表数共70名,为工会会员总人数的16%,其中各分工会代表62名,下派到有关选区的代表8名。在代表的总体构成中,中层正职以上代表人数不超过20%(除下派名额外,不超过6名。中层副职主持工作的不含在其中)。从事教学科研的代表应超过代表总数的60%,要注意先进人物、女教工、青年教工及民主党派等方面代表的比例,充分体现出代表的先进性和广泛性。各选区代表名额分配见选区划分及代表名额分配表。

二、代表条件

1、享有公民权的我校在职教职工和工会会员均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政治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

3、主人翁意识强,积极支持学校的改革和发展,本职工作比较出色;

4、理论政策水平较高,具有一定的参政议政能力;

5、顾全大局,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热心为教职工说话办事,群众威信比较高。

三、代表选举程序

1、根据学校各分工会划分代表选举选区。在选区党总支或党支部及分工会的共同领导下,按分配名额民主选举产生两代会代表。各分工会负责选举事务的具体工作。

2、经过自下而上的提名,并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通过酝酿协商提出代表候选人名单。

3、召开选区全体教职工大会进行选举。到会人数达到总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选举方能进行。

4、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可以采取候选人多于应选人数10%左右的直接差额选举办法,也可以采取先进行差额预选,产生候选人后再进行等额选举的办法。代表侯选人得票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半数方可当选。

5、由于工作需要,部分代表由筹备工作领导小组提名,院党委批准,直接下派到有关选区通过,不占该选区的代表名额。

四、特邀代表和列席代表

根据会议需要,可邀请有关人员作为特邀代表和列席代表参加会议。特邀代表和列席代表无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五、代表团的组成

代表选举产生后,经组合后组成代表团,并选举产生正、副团长各一名。

六、各选区要在20191031日前将选出的代表名单和选举的有关资料报校工会。

七、选区划分及代表名额分配表

选 区

教职工人数

代表数

   

下派名额

总数

备注

教师代表数

职工代表数

烹饪科技学院分工会

49

9

91){1

 

1

10

苏爱国

旅游管理学院/酒店管理学院分工会

43

8

82){1

 

1

9

周春光

工艺美术学院分工会

39

7

71

 

1

8

张进林

国际商务学院分工会

40

7

72){1

 

1

8

宋金海

经济管理学院分工会

29

4

41

 

 

4

 

信息工程学院分工会

26

4

41

 

1

5

黄兴海

马克思主义学院分工会

11

2

2

 

1

3

梅纪萍

基础部分工会

31

5

5

 

 

5

 

体育部分工会

18

2

2

 

1

3

 

机关第一

分工会

1

一支部

17

2

2

 

 

2

 

二支部

30

3

2

1<1>

 

3

 

机关第二

分工会

1

三支部

19

2

1

1<1>

 

2

 

四支部

13

2

2

 

1

3

 

机关第三

分工会

1

五支部

37

3

2

1[ 1 ]

 

3

 

六支部

20

2

2

 

 

2

 

   

422

62

 

 

8

70

 

 

注:( 括号内为女代表数

   [  ] 括号内为民主党派代表数

    <> 括号内为劳动合同制代表数

}括号内为中层正职代表数

八、各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选

由各分工会在所选代表中推选教代会执委会成员候选人,分工会代表在八名(含八名)以下的推一名,八名以上十五名以下的推荐二名,十五名以上的推选三名。

工会委员会、女工委员会、经审委员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委员由各分工会提名,由本届工会委员会根据多数分工会的意见,提出建议名单。每个分工会推荐3名建议名单,本分工会推荐12人,其他分工会不少于1人,注明是什么委员的候选人。

 

江苏旅游职业学院工会委员会

2019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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