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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职工江苏省内疗休养活动的通知

各分工会、各会员:

根据扬州市教科文卫产业工会下达《关于开展2024年度职工江苏省内疗休养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为推动服务职工活动不断深化,提高一线职工的身心健康水平,调动广大职工的工作积极性,进一步团结动员广大职工为“好地方”建设贡献智慧和力量,现就做好2024年度职工江苏省内疗休养工作通知如下。

一、疗休养对象

面向在重点工程、重大项目、重大活动中发挥骨干作用或在抗击灾害、疫情中表现突出的一线职工,近三年来曾获得过单位年度考核先进(优秀)等次职工,高级技术工人和拥有高级职称的管理人员。总人数为50人左右,我校名额5人,先报先得。

二、疗休养时间

719—20日。

三、疗休养费用

本次疗休养费用:865/人。市总补贴400/人,不足部分由参疗职工所在单位承担。

四、主要行程安排

淮安市金湖县塔集镇荷花荡、金湖水上森林景区。参疗人员于719日上午830前在竹西中学集中,统一乘车前往。

五、相关要求

1、参加疗休养活动的基层单位负责本单位休养对象审核,在疗休养组织前,对拟参加休养的人员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具体格式见2024年度职工疗休养活动名单公示(附件1),公示内容要拍照存档,疗休养报到时必需携带,并交给组织单位。

2、职工疗休养工作中要强化安全措施,对疗休养活动中可能涉及的人身安全问题要预防在先,注意事故苗头,消除安全隐患,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3、在疗休养实施过程中,各级工会要严格遵守中央、省、市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要求,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对弄虚作假、违反职工休养有关政策规定的,一经发现,取消该单位休养资格。

4、各二级院(部)及机关党总支分别推荐1人,填写《2024年度职工疗休养活动实名制汇总表》(附件3),于79日下班前报至工会。


附件:

12024年度职工参加疗休养活动名单公示(格式)

22024年职工疗休养活动路线

32024年职工疗休养活动报名表


工会

2024.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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