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校纪委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筹备组织重要会议、活动,组织起草校纪委有关文件文稿,督促检查有关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等;负责组织纪检干部(包括纪委委员、专兼职纪检书记、委员等)教育培训工作等;负责组织协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以及廉洁文化建设工作,负责履责记实工作等; 负责受理对校党委管理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涉嫌违纪的信访举报;负责对监督检查、审查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履行线索管理、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督促办理、统计分析、监督检查安全办案等职责,做好问题线索分析研判和分办工作;负责领导交办其他各项工作等。
二、监督检查学校党员遵纪守法情况;监督检查学校二级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情况,实施问责;负责建立和管理学校中层正职干部廉政档案等;开展各类监督检查工作,向监督对象所在部门单位提出纪律检查建议;对适用“第一种形态”的问题线索,按程序提出处置意见。
三、负责审理学校纪委立案审查的违反党纪案件,严格依规依纪提出处理或者处分意见;承办党员对校纪委作出的党纪处分或者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案件等。
四、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