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支部)专兼职纪检书记(委员):
根据江苏省纪委办公厅《江苏省属本科院校纪检监察机构工作规定》(苏纪办发【2019】28号)文件要求:“兼职纪检委员从事纪检工作不少于岗位工作总量的三分之一”,“高校二级单位纪检机构主要负责人每半年向高校纪检监察机构书面报告一次工作”,请各二级学院(部)专兼职纪检书记(委员于2020年7月15日前)提交一份上半年纪检监察工作书面报告,电子档请发至邮箱:jslyjwb@126.com,纸质档签字、盖章后请交至学校纪委办袁永标处(行政楼S302)。
特此通知!
江苏旅游职业学院纪委办公室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