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贯彻落实校党委关于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的决策部署,制定相关制度和工作规划、计划,建立健全教职工思想政治教育管理与服务长效机制。
2.参与学校师资队伍建设规划,负责对新入职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品德进行综合考察和把关,开展新入职教职工的入职教育、校史校情教育。
3.加强教职工的思想政治、职业道德教育和培训。
4.参与教职工职务、职称晋升相关考察工作,严格教师资格和准入制度,在教师评职晋升工作中,实施师德“一票否决”。
5.组织开展师德师风考评、先进人物评选、师德典型选树和宣传等活动。
6.负责处理教职工师德师风方面出现的问题。
7.负责校党委(行政)布置的其他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