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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新进教职工试用期满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江苏旅游职业学院新进教职工试用期满考核实施办法(试行)》(苏旅院人事〔2022〕5号)文件精神,现对新进教职工开展试用期满考核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截止至2023年9月30日前试用期满的新进教职工。

二、考核原则

考核坚持立德树人、以德为先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人岗相适的原则。

三、考核工作具体要求

1.新进教职工对试用期内的思想政治表现及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填写《江苏旅游职业学院新进教职工试用期满转正考核表》(见附件,一式2份,A4正反打印)并提交所在单位。

2.各用人单位成立考核工作小组对被考核人进行考核。在全面了解新进教职工试用期内师德师风、思想政治表现、工作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的同时,重点考核其对聘用岗位的适合度和履职尽责等情况。被考核人提交书面总结材料并述职,考核工作小组在一定范围内对新进教职工开展测评。

3.各用人单位根据考核情况及测评结果初步确定拟通过名单,并在校园网公示公告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人事处备案。

四、报送材料及要求

请各用人单位于2023年10月31日前完成试用期满人员考核工作,并将考核表和考核情况总结签字盖章报人事处。

人事处
2023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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