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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3年度江苏旅游职业学院师德标兵、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热烈庆祝第39个教师节,根据《江苏旅游职业学院师德标兵、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办法(试行)》(苏旅院人事〔2021〕4号),现在全校教职工中开展师德标兵、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对象

我校现正式在岗且从事教育教学及管理服务工作满3年以上(含3年)的教师(含辅导员)和教育工作者,其中师德标兵和优秀教师的评选范围为我校专兼职教师(含专业部、教研室主任和辅导员);优秀教育工作者的评选范围为我校机关管理人员、教学单位和教辅单位从事管理工作人员以及工勤人员。

近3年已获得校师德标兵、校优秀教师、校优秀教育工作者和省部级及以上劳动模范、优秀教师、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者不参加此次评选。校领导不参加评选。

二、评选条件

详见《江苏旅游职业学院师德标兵、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办法(试行)》(苏旅院人事〔2021〕4号)。

三、评选推荐办法

(一)名额分配

1.本次拟评选表彰师德标兵5名,优秀教师19名,优秀教育工作者11名。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推荐候选人,由学校根据候选人情况统一评选。各单位具体推荐名额见附件。

2.上述优秀人选不重复表彰。

(二)评选方式

1.各单位根据分配名额组织推荐。请各单位按照评选条件严格进行推荐把关,对资格审查通过的人选,根据推荐和评选条件,在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原则的基础上择优推荐。于8月29日上午下班前将推荐对象及相关材料报送人事处,相关材料电子稿发送到人事处办公邮箱jslyrsc@jstc.edu.cn。

材料要求:

(1)个人电子版照片1张(要求:浅蓝色背景,JPG格式,像素5M-10M)。

(2)提供200字左右的个人事迹电子版1份,对照评选条件,简明扼要地介绍自己的突出成绩或优秀事迹。

(3)各单位将《江苏旅游职业学院师德标兵推荐表》《江苏旅游职业学院优秀教师推荐表》《江苏旅游职业学院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表》(见附件)及单位推荐情况报告(包括推荐过程、推荐结果以及公示情况等)报送至人事处。其中推荐表纸质一式两份,推荐情况报告纸质一份。

2.根据各单位上报的材料,学校组织评选,并将结果报学校审定后公示。

四、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应高度重视校师德标兵、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的评选工作,推荐、评选工作要充分发扬民主,严格评选条件、工作程序,确保评选质量,切实把教职工中业绩突出、事迹典型、师生公认、代表部门先进形象的优秀教职工推选出来;各推荐单位要对推荐人选的申报材料严格把关,确保真实性、严谨性。

(二)各单位要以此次评选活动为契机,营造宣传氛围,挖掘典型事迹,使评选活动深入到广大教师、教育工作者、学生当中,激励全校教职工奋发向上,为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职业院校努力奋斗。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87431394

人事处

2023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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