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院(部):
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苏师资﹝2024﹞4号)要求,现将我校2024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申报对象
学校在职在岗专任教师、辅导员。
二、申报条件
1.中国公民,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与学校签订全职聘用合同并由学校缴纳社会保险。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在学校指定医院参加体检,并达到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合格标准。
5.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申请人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委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其中担任对外汉语教学的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水平;语音教师和播音、主持、影视剧表演等专业教师应当达到一级水平。
6.参加江苏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并考核合格。
7.通过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具有博士学位的申请人免测)。
三、时间安排
1.9月18日下班前,各二级院(部)提交预申报名单汇总表,纸质档盖章报送人事处S310(见附件3)。
2.9月19日—9月29日17:00,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在“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网上申报流程见附件2。
上传电子照片要求:近期1寸免冠白底彩色证件照,尺寸为一寸(25mm*35mm)。学校代码为179,报名后请牢记报名所填姓名、身份证、密码、邮箱地址及报名号等相关重要信息。请申请人务必在此时间段内申报,过时系统关闭,无法补报,责任自负。
3.10月12日前,组织体检,体检表由学校统一取回。体检当天须空腹,并携带身份证和《江苏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附件4),要求黑水笔填好个人基本信息,贴上照片,照片须与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电子照片一致,请如实填写体检表中“既往病史”一栏并在确认栏签名。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10月20日前,组织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申请人将纸质申请材料报送人事处,学校进行现场确认(附件5)。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5.10月29日前,学校组织评审,并公示评审结果。
6.10月底,报送材料至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
四、工作要求
1.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二级院(部)要做好宣传及报名统计工作,严格审核报名人员的身份条件,不在规定范围内的人员不得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2.申请人提交的所有原件由各二级院(部)初审,复印件由初审人签字(标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严格执行认定程序,严格执行教师资格认定标准,严把教师入口关,保证本次认定工作顺利开展。
3.请申报人员严格按照学校工作安排时间段完成任务,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不明事宜,请联系人事处褚老师18811724386,2024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QQ群号:946212794 。
附件:
相关文件通知及材料附件.zip
人事处
2024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