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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5年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院(部):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苏教师函〔2025〕4号)精神,现就学校推荐2025年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名额

根据省教育厅分配的推荐名额,我校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名额不超过2名,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培养对象推荐名额不超过1名,优秀教学团队推荐名额不超过1个(除团队带头人外,团队成员3人至7人)。

二、选拔要求

1.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优秀教学团队带头人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1975年1月1日后出生)。

2.高度重视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坚持师德师风第一标准,按照“四有”好老师的标准遴选推荐。

3.各二级院(部)要进一步强化各类人才计划之间的统筹协调,避免重复申报、重复支持。国家级高层次人才项目入选者和聘期或资助期内的其他省级人才项目入选者,不得申报“青蓝工程”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和优秀青年骨干教师项目。

4.每位申报人员限报优秀青年骨干教师、中青年学术带头人、优秀教学团队带头人中的一项,不得兼报。往期及培养期内的“青蓝工程”培养对象不得降低层次或同层次申报,鼓励申报更高层次。

三、选拔推荐程序

(一)个人申报

1.符合推荐条件的教师、团队向所在院(部)提出申请,按照申报类别填写相应的推荐表(附件2-4,一式一份,双面打印,并与佐证材料合订成一本);汇总表(附件5,纸质版及Excel电子版各一份)。

2.佐证材料:学历学位证书、高校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近五年取得的教学成果证明、承担的主要科研项目、教改项目、获奖及专利情况的证明等复印件一套。佐证材料须标注页码并附目录,并由所在二级院(部)加盖公章确认属实。

3.近五年的代表性成果2篇(部),论文提供全文复印件,论著、教材等专著提供封面、目录复印件,附主要学术思想、创新成果简介或重要章节节选(少于10页)。团队提供带头人的代表性成果等复印件一套。

上述材料须分别按推荐人选(或团队)分装成袋,一式五份,并在材料袋上统一粘贴封面(附件6)。

(二)院部推荐

各二级院(部)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推荐条件和要求,认真审核申请人材料,做好推荐工作。原则上各二级院(部)推荐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培养对象不超过1名,优秀教学团队培养对象按照推荐条件申报,如无合适的推荐对象,可以不推荐。超出推荐名额的,学校不予受理。

(三)学校评审

学校根据专业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的实际需要,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推荐,确定推荐人选,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院长办公会审议、党委会审定。

(四)材料上报

按文件要求上报材料。

四、材料报送要求

各二级院(部)于2月21日下班前将申报人员材料报送人事处,电子版发至jslyrsc@jstc.edu.cn。

 附件汇总.rar


人事处

2025年2月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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