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五届“江苏紫金文化奖”评选表彰候选人推荐工作的通知》(苏教办社政函〔2025〕16 号)精神,现就做好评选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根据通知规定,我校可推荐“紫金文化奖章”获得者候选人1人。
二、评选范围
在江苏省长期从事文化艺术、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和创作,具有“开拓性、独创性、权威性”的领军人物和代表人物,原则上为在职专家。
担任副厅(局)级及以上领导职务或相当于副厅(局)级及以上的人员不在推荐范围。担任处级领导职务,具有高级职称且继续从事一线专业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可按专业技术人员参评。
三、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社会责任感,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学术道德和职业道德,学风端正,作风正派,德艺双馨,有开拓创新精神。
(二)其他条件
“紫金文化奖章”申报人选在满足基本条件的基础上须至少满足下列两个条件:
(1)在文艺创作上卓有建树、贡献突出,在本领域内具有权威性。
(2)获得中宣部认定的23项国家级各艺术门类最高奖(见附件1)。
(3)在国际公认的、一流专业评奖和活动中获奖。
(4)在推动文化事业产业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
四、评选程序
评选工作坚持公正择优、从严掌握、保证质量原则,按照逐级审核推荐、差额评选、民主择优的方式进行。
(一)所在单位推荐
符合条件的人员向所在单位申报,各单位广泛听取意见、充分酝酿、集体研究基础上产生推荐对象,对推荐对象的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公示推荐人选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在规定时间内将推荐材料报人事处。
(二)材料审核
人事处对推荐对象和材料进行汇总,牵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推荐对象的材料进行复核。
(三)学校评审
组织专家评审,按推荐名额择优遴选,产生初步推荐对象,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审批。
(四)材料上报
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向省教育厅报送正式推荐报告及推荐对象相关材料。
五、推荐材料
请各单位于11月25日下班前将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人事处,电子材料发至jslyrsc@jstc.edu.cn,逾期未报视为自动放弃。
1.推荐审批表(见附件2)一式3份。
2.附件材料1份,须单独装订成册,包含推荐审批表中列举的所有科研项目、获奖情况的证明复印件,推荐审批表中列举的代表性著作或作品封面、目录复印件,1-3篇重要论文(文章)的全文及其刊载杂志封面、目录复印件。
3.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见附件3)(Excel版)、推荐审批表(PDF版)、附件材料(PDF版)电子版。
人事处
2025年11月21日
附件:
附件1:全国性重要文艺奖项.doc
附件2:第五届“江苏紫金文化奖”推荐审批表.doc
附件3:第五届“江苏紫金文化奖”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