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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

审计处工作职责

审计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学校要求,对学校财务收支、内部控制、风险管理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实施独立、客观的监督、评价和建议,以促进完善治理、实现办学目标。具体职责如下:

、负责制定学校内部审计工作规章制度及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负责对学校财务预决算和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

、负责对学校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

四、负责对学校的资产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负责对学校各类专项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负责对学校的经济活动及效益情况进行审计。

、负责对学校国家重大政策落实执行情况进行跟踪审计。

、负责开展审计整改的跟踪检查和整改情况报告工作,推动审计整改的落实与落地。

、负责对学校各类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审计。

、负责对经济合同审签、银行对账单双签。

十一、负责建立内部审计档案资料,提供审计信息和审计数据服务。

十二、负责落实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效防控综合审计、工程项目审计等方面的廉政风险。确保本部门不违反廉洁从政有关规定。

十三、负责组织部门人员参加专业知识学习和业务培训。

十四、完成学校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审计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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