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0/07/11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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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团总支、各团支部:
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团十八届四中全会和团省委十五届五次全会精神,根据团省委《关于进一步做好 2020 年全省高校共青团“信仰公开课”计划的通知》的要求,扎实推进全校共青团“信仰公开课”计划深入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围绕课程指南,开设公开课。2020年全校各团组织“信仰公开课”课程应紧密结合疫情防控、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等主题,紧紧围绕宣传抗击疫情工作中的先进典型,展现战“疫”中的中国精神与中国力量,展现青年学生的担当作为,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等内容开展,具体选题可参考《2020年全省高校“信仰公开课”课程指南》(附件1)。请各级团组织结合实际,科学制定实施计划,并于12月15日前上报《2020年高校共青团“信仰公开课”实施情况统计表》(附件 2)。
2. 加强学习,强化项目品牌。团省委将2019年“信仰公开课”省级示范课及“信仰公开课——战‘疫’云讲演”视频将上传至“学习强国”“苏青U ”“PU”等平台,面向全省高校集中展示,供学习参考。2020年,全校各级团组织可继续结合学校优势和实际情况,结合“坚定制度自信?绽放战疫青春”主题宣传教育实践活动及“领航?开学第一课”活动,参照课程指南,积极申报“新思想公开课”“素养公开课”“梦想公开课”“青马公开课”中一类或多类“信仰公开课”省级示范课,团省委高校部拟于今年第四季度开展示范课评选,并给予一定经费支持。示范课应在显著位置设有“信仰公开课”标识,并注明公开课相应类别,各级团组织应充分利用微博、微信、校园媒体等渠道,对活动进行报道宣传。活动结束一周内,各级团组织需剪辑 10 至20 分钟示范课视频,同示范课文稿、照片、新闻稿等信息资料一并报送学校团委。请有意向申报省级示范课的团总支、团支部于 7 月15日前与学校团委联系,并填写《2020 年“信仰公开课”省级示范课申报表》(附件 3)。
3. 发挥导师作用,强化示范作用。各团组织要充分发挥“信仰公开课”导师团成员积极性,发挥导师示范作用,组织导师团成员每学期策划主讲1场以上“信仰公开课”示范课,为基层团组织开展“信仰公开课”提供示范和帮助;聚焦骨干培养,组织导师定期面向“青马工程”学员、团学骨干等群体开展思想政治理论学习、交流与培训,并协助培育学生讲师团队伍;
4. 推荐学生主讲,树立优秀典型。在发挥导师作用的基础上,各团组织要积极组织抗疫中的先进个人、“先锋骨干计划”学员、“青马工程”学员及团学骨干等先进青年,担任“信仰公开课” 课程主讲人。让同学讲给同学听,充分发挥朋辈教育优势,有效增强大学生学习理论、接受教育的积极性和自觉性,让“信仰公开课”真正成为“大学生身边的思政课堂”。请各团总支积极推荐 2名政治素质高、理论素养好、讲授水平高的优秀学生主讲人,于 7 月 15日前将《高校共青团“信仰公开课”省级学生讲师团主讲人推荐名单》(附件 4)报学校团委。
5. 开展主题宣讲,引领青年深入学习。充分组织发动抗疫工作先进个人,省“先锋骨干计划”学员,省、校、院“青马工程”学员,学生团干部及学生组织骨干等先进青年,以“信仰公开课”的形式,进一步推动“绽放战疫青春·坚定制度自信”主题宣传教育实践活动深入有效开展。组织“大讨论”,以事迹报告和讨论分享相结合的方式,分校、院两级线上开展“大讨论”活动(本学期至少各举办一场),引领青年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五四寄语精神及给北京大学援鄂医疗队全体“90 后”党员的回信精神,加强党的先进理论的学习;启动“大寻访”,依托“三下乡”暑期社会实践及“返家乡”社会实践工作,重点寻访参与抗疫防疫的医务工作者、党员干部、解放军指战员、科研工作者、社区工作者等抗疫工作人员,挖掘抗疫故事和感人事迹,形成访谈记录或调研报告,走近战疫英雄,弘扬战疫精神;开展“大宣讲”,以“信仰公开课”的形式,结合疫情防控工作中所彰显的制度优势,结合青年学生抗疫经历以及寻访过程中的所见所闻、所思所感,讲好战疫故事,坚定制度自信。各团总支需于 7 月 15 日前完成“大讨论”活动材料报送,9 月 5 日前完成“大寻访” 活动材料报送,12 月 10 日前完成“大宣讲”活动材料报送,报送材料一般包括活动总结、图片、视频及新闻稿等。
以上材料,请各团总支发到校团委指定邮箱。
联系人:徐长江
联系电话:87431700 邮箱地址:jslytw@jstc.edu.cn
附件:1.2020 年全省高校“信仰公开课”课程指南
2. 2020 年高校共青团“信仰公开课”实施情况统计表
3. 2020 年“信仰公开课”省级示范课申报表
4. “信仰公开课”省级学生讲师团主讲人推荐名单
校团委
2020 年 7月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