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团支部的主要任务
团支部是团的工作和活动的基本单位,应该充分发挥团结教育团员青年的核心作 用。
1、组织带领团员青年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 表”的重要思想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教育他们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发挥党的助手和后备军的作用,围 绕党的中心任务开展团的活动。
2、帮助团员青年刻苦学习专业文化知识。
3、了解、反映团员青年的思想和要求,维护他们的权益,经常组织各种适合青 年特点的丰富多彩的活动。
4、接收青年入团,收缴团费,办理超龄团员离团手续;表彰先进,推荐优秀团 员作党的发展对象。
5、健全团的组织生活,执行团的纪律。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监督团员切实履 行义务,保障团员权利不受侵犯。
6、配合支持班委会做好班级管理工作。
7、经常向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汇报团的工作情况,听取工作指示。
二、团支委的产生办法 1、团的支部委员会,由团员大会选举产生,每届支委会任期一年。选举时,可由上届支部委员会向全体团员提出本届委员会的名额,经过团员的充分酝酿同意后, 先提出候选人名单,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法进行民主选举。
2、团员大会进行选举时,提出的候选人应多于应选人,让团员有选择的余地; 也可以通过预选产生候选人名单,然后进行正式选举。应有半数以上有选举权的团员 出席才能进行选举,被选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到会有选举权的团员的半数,才算当选。如果被选举的人所得票数相等,因为名额限制,又不能全部当选时,应当进行复选。如果当选人不足应选名额时,可以另行补选。
3、根据我校情况,支部委员会一般由三个或五人组成。设书记、副书记(一般由 班长兼任)、组织委员、宣传委员、文娱委员,委员选出后,由委员会全体会议研究 委员的分工并选出正副书记,然后将选举结果和委员分工报学院团总支批准。
三、团支部委员的工作职责
l、团支部书记: 团支部书记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负全面的责任。具体任务有:
(1)及时传达和组织学习党和上级的决议、指示,经常向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 请示汇报工作,反映情况。
(2)定期召开支委会和支部大会,根据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的指示,从团支部 的实际出发,研究、计划和组织团支部的工作,督促检查支部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3)在团支部大会上,代表团支部委员会报告工作情况,并且组织团员讨论听 取团员的意见。
(4)经常注意掌握和了解团员青年思想、工作和学习等方面的情况,并且及时 研究处理。
(5)同各支部委员保持密切的联系,交流情况,研究工作,督促和帮助他们做 好分管的工作。
(6)协助班主任辅导员开展工作,关心班委会的工作,教育班委会中的团员发 挥模范作用。
(7)副书记协助书记做好上述工作,书记不在时代理书记工作。
2、组织委员:
(1)了解和关心团员的工作和思想情况,提出团的组织生活的内容和要求,督 促、检查和指导团小组过好组织生活。
(2)掌握团员的模范事迹和遵守团的纪律的情况。建议支部委员会进行表扬、
批评或处分。
(3)对团员进行组织性、纪律性教育。
(4)了解培养积极分子的情况,研究发展新团员的工作。
(5)掌握团员超龄情况,做好超龄团员离开团工作。
(6)负责团员管理、团员教育评议、团员统计、收缴团费、接转团员组织关系 等工作。
3、宣传委员;
(1)组织团内外青年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及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内外时事。
(2)根据党团组织的指示,在各项工作中,开展宣传发动工作。
(3)了解、研究团内外青年的思想情况和要求,并向支委会反映。
(4)组织各种生动活泼的教育活动。
(5)负责办好墙报、黑板报,负责向校内外报刊杂志组织投稿,负责团刊、团 报的管理和组织阅读工作。
4、文体委员: 发动和组织团员青年积极参加课余文化娱乐活动,培养文娱活动中的积极分子,
协助班委会开展各种文化体育活动。
四、团支部必须坚持的制度
l、民主生活会制度 团员的民主生活会以团小组为单位每学期召开一次。团支委的民主生活会每学期
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的内容主要是汇报交流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2、请示汇报制度
各团小组每月要将活动的情况向团支委汇报,团支委每学期要向学院团总支汇报
工作两次。遇到特殊情况需及时汇报。 团支部在自己职权范围内的问题要独立负责地解决。遇到重大问题或超越自己职权范围的问题,必须请示上级团组织。期终或开学初支委会要向支部团员大会汇报工作。
3、“三会一课”制度
(1)团小组会: 每月一次,如有特殊情况可以增加或推迟召开。
主要内容:组织民主生活会,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和团支部近期的主要任务,结合 本小组实际情况确定内容。
(2)团支部委员会 主要内容:根据上级党团组织的指示、决议和支部大会的决议,按照团章的规定,
结合本支部实际,研究支部的实施意见。
(3)团支部大会: 每学期二至三次,如有特殊情况次数可以增加。
主要内容:研究贯彻党团组织的决议、指示,讨论和通过支委会的工作报告,接 收新团员,表彰先进,决定对犯错误团员的处分;选举或撤销出席上级团代会的代表。 讨论罢免不称职的支委会委员,选举新的支委会等。
(4)团课: 有条件的支部要积极上好团课,同时积极配合学校业余党校、团校活动,组织安
排好团员参加学习。
4、团费收缴制度
(1)团员必须按时交纳团费,团员每月二十四日将本月团费交给团小组长,团
小组长要在团费卡上签名,团小组长将本小组团费收齐后交给组织委员,组织委员将填好的团费清单和团费交给学院团委组织委员。
(2)在校读书的团员,每月交纳团费一次,每次 0.2 元,带薪学习的团员,按 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3)共青团员入党后(包括在预备期内),应交纳党费,自愿交纳团费者不限。
(4)团员除按规定交纳团费外,本人自愿多交不限。
(5)对无正当理由者,两个月不交团费在团小组内给予批评,四个月不交团费 在支部大会上给予批评教育,连续六个月不交团费,则按自行脱团处理。团支部委员 会应在核实情况后,提交支部大会讨论,作出除名决定,并报上级团委批准。团组织 在其入团志愿书备注栏中说明情况,并写明自行退团的日期。
五、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制度
(1)团支部在上级团组织和同级党组织领导下进行“推优”工作。
(2)团支部在做好积极分子培养工作的基础上,对推荐对象进行全面考察,经 支委会讨论,由团支部填写《推荐表》。
(3)《推荐表》报上级团组织审核并签署意见。
六、活动档案制度
每个团支部要实事求是地填写好支部工作台帐、团小组活动记录簿、团费收缴和 团员青年登记簿,有始有终地严格认真地进行登记,支部改选后转给下一届支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