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调动基层团组织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表彰先进,完善团内奖励机制,院团委每年对在上年度团的建设中涌现出来的优秀团 总支、优秀团支部予以表彰奖励。根据《团章》及上级团委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凡符合评选条件的各系团总支、各团支部可分别参加院级“优秀团总支”、“优秀团支部”的评选。
第二条院级“优秀团总支”、“优秀团支部”按学年组织评选,每年 4-5 月份进行。 第三条优秀团总支和优秀团支部的评比,由团总支、团支部在认真进行上年度工作总结的基础上,对照条件,提出申报,院团委批准决定。其中优秀团支部申报需 经所属团总支的审查并推荐。
第二章 评选条件 第四条优秀团总支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组织健全、班级团结、制度完善。
2、有完整的支部构建和制度,在团工作中发挥主导作用,具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3、能认真抓好基层团组织建设,团结带领青年学生围绕立德树人这个中心创造性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成绩显著。
4、能够较好地完成上级团组织下达的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工作具有鲜明特色, 团员参与踊跃,在青年中有影响。所属团支部工作活跃,团员青年精神风貌好,未发生重大违纪问题。在思想引领、创新创业、社会实践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团总支可优先考虑。
第五条优秀团支部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组织健全、干部配备齐全、团结协作、分工明确。
2、工作做到:学期初有计划,期末有总结,并每月向上级团组织汇报工作一次,认真记好团支部工作台帐。
3、团支委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支委会,讨论研究支部工作及贯彻上级团组织布置 的工作。每学期至少召开两次支部大会,研究、布置、总结支部工作。
4、建立健全各项“三会两制一课”制度。团支部组织生活正常,每学期至少组织 一次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质量高。
5、利用多种形式,加强对团员的思想教育工作,按步骤认真组织好团员教育评 议活动且参加率达 98%以上。
6、认真执行团费收缴制度,根据上级团组织规定时间收齐上缴。
7、“推优”工作坚持标准、程序规范、手续齐备。
8、能紧紧围绕党的中心工作,积极组织开展适合团员青年特点的校园文化活动。 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团员主题教育或主题团日活动,主题鲜明、形式多样、内容丰富、 效果好。
9、根据《江苏旅游职业学院班集体建设量化指标考核表》,上年度考核得分在同 系同年级排名前 50%,且量化指标考核中学风建设得分不低于 24 分。
10、班级补考率不高于同系同年级平均补考率;班级补考通过率不低于同系同年 级平均补考通过率。
11、上年度全体团员能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无严重违纪,未发生重大负面影 响事件。
第三章评选程序及要求
第六条院级“优秀团总支”由各团总支对照条件申报,材料上报院团委批准决定; 院级“优秀团支部”由各团支部对照条件申报,由所在团总支组织考核,考核由材料审 核和评审答辩相结合,评审时以团支部为单位进行,申报班级的班长、团支部书记到 会答辩,以系分管学生工作的主任、系团总支书记、辅导员、班主任组成评审小组, 负责材料审核和召开评审答辩会,集体确定评选结果,上报院团委批准决定。
第七条优秀团总支、优秀团支部的评选表彰必须在党组织的领导下进行。凡申 报院级表彰的团总支和团支部都应征得所属党组织的审查同意。
第四章附则
第八条凡被授予“优秀团总支”、“优秀团支部”者,院团委颁发荣誉证书。 第九条本办法自 2017 年 9 月 1 日执行。
第十条本办法由共青团江苏旅游职业学院委员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