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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开发银行承办的国家助学贷款2025年利息退还公告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关于做好2025年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国家开发银行将对本行承办的国家助学贷款(含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高校助学贷款,下同)2025年已扣收的应免除利息予以退还。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退息范围

对2025年及以前年度毕业的贷款学生,退还《通知》要求的国家助学贷款2025年计息周期内已扣收的应免除利息。

二、退息流程

若您的相关利息在上述退息范围内,无需您本人申请,应退还利息将自动退还至您的助学贷款借款合同约定的指定账户(以下统称指定账户),请保持指定账户状态正常。

若您的指定账户状态异常,国家开发银行95593服务热线将与您联系,请您提供经过助学贷款代理结算机构实名认证的其他可用账户。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代理结算机构在取得您同意后,将应退还利息退还至您变更后的其他可用账户。

三、温馨提示

国家开发银行不会以退还利息为由,附加不合理条件、要求转账汇款或索取个人信息,如您收到此类邮件、电话或短信,请勿轻信,以免蒙受损失。

如您有任何疑问或遇到特殊情况,请致电国家开发银行95593服务热线咨询,咨询时间为工作日8:30-17:30。

感谢您长期以来对国家开发银行的信赖与支持!

国家开发银行

   2025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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