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我校2023级新生军训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军事课教学大纲》等相关要求,结合学校教学计划安排,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强军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军委办公厅关于深化学生军事训练改革的要求,以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普通高等学校军事课教学大纲》及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全民国防教育工作的意见》为依据,不断深化军事课教学的改革与创新,逐步完善军训体系、内容和训练方法。
二、军训目标
通过军事课教学训练,提高大学生政治觉悟,激发爱国热情,增强大学生国防观念和国家安全意识,加强组织纪律观念,培养艰苦奋斗、吃苦耐劳的作风,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掌握基本军事知识、技能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全面提升综合素质。
三、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军训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新生军训工作。
组 长:梅纪萍
成员:
江苏旅游职业学院人民武装部全体成员
扬州市武警支队军训主要负责同志
各二级学院(部)党总支书记、副书记、团总支书记
四、承训及参训人员
1.承训人员:2023年军训工作由扬州市武警支队派出现役官兵(30人)承担。由扬州市开发区人武部协同学校共同选拔30名本校退役士官协助,接受扬州市武警支队统一指挥。
2.参训对象:除退役复学学生可申请免修外,2023级全体新生均须参训。
五、训练内容及时间安排
以中国人民解放军条令条例为依据,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军事课教学大纲》规定的训练科目组织实施。
1.国防军事理论教学:9月16日-9月27日晚自习,由各二级学院(部)组织开展国防军事理论课程的集中学习。
2.军事技能训练:
(1)9月15日前,召开军训工作部署会。
(2)9月15日-9月28日,组织各项军事技能训练,恶劣天气转入室内整理内务。
(3)9月28日上午9:00(暂定)开学典礼暨军训成果汇报。
3.作息时间
时间 | 内容 | 负责人 |
7:00前 | 整理内务 | 各班班长 |
7:30前 | 早餐 |
7:45 | 完成集结并点名 | 各班班长; 各二级学院辅导员 |
8:00-11:20 | 训练 | 教官、助理教官; 各二级学院辅导员 |
11:20-13:30 | 错峰用餐、午休 | 各班班长 |
14:00-17:20 | 训练 | 教官、助理教官; 各二级学院辅导员 |
六、考核管理
军训为必修课,2学分,军训成绩合格者方可取得学分。
1、成绩考核
学生总成绩=个人成绩×60%+连队总成绩×40%,个人成绩在集中训练阶段结束后由教官和辅导员或班主任确定;连队总成绩在早操训练阶段结束后,根据各连队出勤率和训练情况确定。个人成绩和连队总成绩实行百分制。
个人成绩=寝室内务+出勤率+综合表现。
2、表彰
军训及成果汇报期间,将开展“军训工作先进集体”(2个)、“先进连队”(30%)、“优秀教官”(30%)、“军训标兵”(15%)的评比和表彰。
七、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二级学院(部)要认真做好军训期间各项组织工作,院(部)领导、辅导员、新生班主任、辅导员助理等要每天巡查军训情况,辅导员无课时段应全程跟训,每天查点学生出勤状况,并主动与教官沟通学生军训情况。
2.严格要求,按纲施训。严格落实新《大纲》相关要求,按纲施训,确保训练时间、人员、内容、效果四落实。军事技能训练期间学生不得随意请假,因身体或其他特殊原因无法参加军训的学生,应将具体情况书面报告所在学院,学校将组织有关人员检查军训及学习情况。
3.循序渐进、科学训练。以新生身体条件为基础,按照循序渐进的原则提高训练强度。教官要关心爱护学生,耐心指导训练动作,克服急躁情绪,严禁超体能训练。
4.加强宣传报导,营造浓厚氛围。各二级学院(部)要充分利用各类宣传载体,宣传报道军训期间涌现出的好人好事、先进事迹和军训进展情况,积极营造浓厚的军训氛围。
学生工作部(处)
人民武装部
二〇二三年九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