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我校2024级新生军训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军委办公厅关于深化学生军事训练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7〕76号)、《省教育厅省军区战备建设局关于深化学生军训训练改革的实施意见》(苏教体艺〔2018〕5号)和《普通高等学校军事课教学大纲》(教体艺〔2019〕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教学计划安排和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强军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军委办公厅关于深化学生军事训练改革的要求,以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普通高等学校军事课教学大纲》及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全民国防教育工作的意见》为依据,不断深化军事课教学的改革与创新,逐步完善军训体系、内容和训练方法。
二、军训目标
通过军事课教学训练,提高大学生政治觉悟,激发爱国热情,增强大学生国防观念和国家安全意识,加强组织纪律观念,培养艰苦奋斗、吃苦耐劳的作风,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掌握基本军事知识、技能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全面提升综合素质。
三、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军训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新生军训工作。
组 长:黄兴海
成员:江苏旅游职业学院人民武装部全体成员
武警扬州支队军训主要负责同志
各二级学院(部)党总支书记、副书记、团总支书记
四、承训及参训人员
1.承训人员:2024年军训工作由武警扬州支队派出现役官兵(20人)承担。由扬州市开发区人武部协同学校共同选拔45名本校退役士官协助,接受武警扬州支队统一指挥。
2.参训对象:除退役复学学生可申请免修外,2024级全体新生均须参训。
五、训练内容及时间安排
以中国人民解放军条令条例为依据,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军事课教学大纲》规定的训练科目组织实施。
1.国防军事理论教学:9月16日-9月29日晚自习,由各二级学院(部)组织开展国防军事理论课程的集中学习。
2.军事技能训练:
(1)9月14日前,召开军训工作部署会。
(2)9月16日-9月29日,组织各项军事技能训练,恶劣天气转入室内整理内务。
(3)9月29日下午14:30(暂定)开学典礼暨军训成果汇报。
3.作息时间
时间 | 内容 | 负责人 |
7:00前 | 整理内务 | 各班班长 |
7:30前 | 早餐 |
7:45 | 完成集结并点名 | 各班班长; 各二级学院辅导员 |
8:00-11:20 | 训练 | 教官、助理教官; 各二级学院辅导员 |
11:20-13:30 | 错峰用餐、午休 | 各班班长 |
14:00-17:20 | 训练 | 教官、助理教官; 各二级学院辅导员 |
六、考核管理
军训为必修课,2学分,军训成绩合格者方可取得学分。
1、成绩考核
学生总成绩=个人成绩×60%+连队总成绩×40%,个人成绩在集中训练阶段结束后由教官和辅导员或班主任确定;连队总成绩在早操训练阶段结束后,根据各连队出勤率和训练情况确定。个人成绩和连队总成绩实行百分制。
个人成绩=寝室内务+出勤率+综合表现。
2、表彰
军训及成果汇报期间,将开展“军训工作先进集体”(2个)、“先进连队”(30%)、“优秀教官”(30%)、“军训标兵”(15%)的评比和表彰。
七、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规范管理。各二级学院(部)要高度重视新生军事技能训练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配齐配强管理、服务人员,并深入训练一线,加强检查督促,主动配合教官严格抓好训练与考核,及时统计、上报考核成绩。同时严格请假制度,凡因病或残疾不能参加军事技能训练的同学,需本人填写《江苏旅游职业学院学生军训缓(免)训申请表》,经审批同意后,统一报学工处备案。申请表见附件1。
2.强化安全教育,服务保障到位。要严格按照《江苏省学生军事训练安全工作规定》要求,切实做好军训过程中的安全教育管理工作。要切实做好军训教官的生活安排和全体学员的顺利参训等各项服务保障工作,确保新生军训工作安全、高效、有序完成。
3.强化宣传报道,营造军训氛围。要充分利用橱窗、广播、公众号等宣传阵地做好入学教育和军训的宣传工作。各二级学院(部)要组织学生认真撰写军训日记和军训体会,积极参加军训征文,宣传报道军训期间涌现出的好人好事、先进事迹和军训进展情况,积极营造浓厚的军训氛围。
学生工作部(处)
二〇二四年九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