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导员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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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学校辅导员工作室建设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提升辅导员队伍职业化、专业化水平,根据20201223日校园网发布《关于申报首批辅导员工作室的通知》有关内容,各二级学院组织申报建设江苏旅游职业学院首批辅导员工作室。为进一步推动工作室建设,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建设方向 

根据申报通知有关要求,学校首批辅导员工作室应围绕三全育人实践探索劳动教育实践探索学生突发事件应对机制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辅导员素质能力提升等方向展开工作实践。

二、建设标准

1.建设周期

原则上为2年,到期未能达成建设要求的可以申请延长1年。

2.建设要求

附后。

三、工作职责 

(一)开展实践研究。工作室需紧密结合思想政治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围绕工作室研究方向,着眼问题导向深入开展课题研究,撰写科研论文或报告,积极探索新手段、新模式、新方法,培育工作精品项目,提升工作成效。 

(二)加强团队建设。由工作室主持人牵头,围绕主题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制定工作室工作制度及团队成员培养方案,注重跨学院的联合研究与集体攻关,积极做好示范,提升工作室成员的专业水平和科研能力,形成一批专业性、实效性强的团队工作模式。 

(三)推动工作交流。工作室需加强与职能部门相关科室的联动,定期组织工作沙龙、举办专题讲座或报告,针对当前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交流研讨,对工作室的创新实践和成功经验进行推广。定期提交可供学习、借鉴、操作的工作研究成果或报告。 

四、组织管理

1.首批辅导员工作室的建设由学生工作部负责组织实施,各工作室领衔人负责相关具体工作。

2.建设期间,根据工作室各项目标达成情况,将给予一定量的工作经费。

附:《江苏旅游职业学院辅导员工作室建设标准》/office/images/attached/file/20210621/20210621095907_4807.docx

《江苏旅游职业学院首批辅导员工作室申报名单》/office/images/attached/file/20210621/20210621095918_5099.docx



 

学生工作部(处)

2021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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