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提升辅导员队伍职业化、专业化水平,根据2020年12月23日校园网发布《关于申报首批辅导员工作室的通知》有关内容,各二级学院组织申报建设江苏旅游职业学院首批辅导员工作室。为进一步推动工作室建设,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建设方向
根据申报通知有关要求,学校首批辅导员工作室应围绕三全育人实践探索、劳动教育实践探索、学生突发事件应对机制、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辅导员素质能力提升等方向展开工作实践。
二、建设标准
1.建设周期
原则上为2年,到期未能达成建设要求的可以申请延长1年。
2.建设要求
附后。
三、工作职责
(一)开展实践研究。工作室需紧密结合思想政治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围绕工作室研究方向,着眼问题导向深入开展课题研究,撰写科研论文或报告,积极探索新手段、新模式、新方法,培育工作精品项目,提升工作成效。
(二)加强团队建设。由工作室主持人牵头,围绕主题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制定工作室工作制度及团队成员培养方案,注重跨学院的联合研究与集体攻关,积极做好示范,提升工作室成员的专业水平和科研能力,形成一批专业性、实效性强的团队工作模式。
(三)推动工作交流。工作室需加强与职能部门相关科室的联动,定期组织工作沙龙、举办专题讲座或报告,针对当前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交流研讨,对工作室的创新实践和成功经验进行推广。定期提交可供学习、借鉴、操作的工作研究成果或报告。
四、组织管理
1.首批辅导员工作室的建设由学生工作部负责组织实施,各工作室领衔人负责相关具体工作。
2.建设期间,根据工作室各项目标达成情况,将给予一定量的工作经费。
附:《江苏旅游职业学院辅导员工作室建设标准》/office/images/attached/file/20210621/20210621095907_4807.docx
《江苏旅游职业学院首批辅导员工作室申报名单》/office/images/attached/file/20210621/20210621095918_5099.docx
学生工作部(处)
2021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