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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2025学年校级“优秀心理委员”“优秀心理健康宣传大使”评选结果的公示

根据《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校级“优秀心理委员”“优秀心理健康宣传大使”评选活动的通知》相关要求,经学生自主申报、各学院(部)资格初审、学生工作处综合评审等环节,现已完成校级“优秀心理委员”“优秀心理健康宣传大使”评选工作。现将评选结果予以公示。

一、校级“优秀心理委员”名单

二、校级“优秀心理健康宣传大使”名单

三、公示期限

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自2025年11月11日至2025年11月13日。

四、异议反映

公示期间,如对评选结果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反映。反映情况需客观真实,并注明姓名、所在学院(部)及联系方式,以便核实处理。

联系电话:0514-87431807      

邮箱:jslyxgc@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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