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江苏旅游职业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苏旅院 [2018]55号)文件精神,现评选2023届校级优秀毕业生具体申报事项如下:
一、申报对象
185年级、203年级在籍学生。
二、申报条件
1.此次申报分学科类、技能类、创新创业类、社团发展类、文体活动类共五类进行申报:上一学期在班级排名前5名的可以申报学科类;在校期间参加技能大赛获得过市级以上奖项的可以申报技能类;在校期间积极参加创新创业活动的可以申报创新创业类;在校期间积极参加社团活动的可以申报社团发展类;在校期间获得过文体活动奖项的可以申报文体活动类。
2.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校纪校规、遵守国家的就业政策,在各方面起模范带头作用。
3.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曾获得校级以上荣誉称号,或获得过校级奖学金。
4.在校期间每学期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综合测评成绩)不低于班级前20%,在校期间所有课程考试考核成绩合格。
5.以下情况不得参加评选:受违纪处分或受通报批评者;在助学贷款的申请、还贷和就业过程中不守信用者。
6.对在校期间获得市级及以上科技创新或文体竞赛奖励(不含优秀奖)、经学校认定在学校宣传服务工作、在疫情防控方面有突出贡献,可优先推荐为优秀毕业生。
7.对毕业设计或毕业实践成绩未达到良好以上者,将取消推荐资格。
三、申报比例
优秀毕业生名额为参评班级学生总数的15%,根据量化考核分数排名进行评比。
四、申报流程
学生对照条件自行通过浏览器输入https://ehall.jstc.edu.cn/portal/或 “企业微信”(手机下载“企业微信”APP)申报, 由二级学院初审、面试,公示无误后,报学生工作处汇总、面试,经在全校范围内公示无误,再报送学校审批。
备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奖励办法
评选出的优秀毕业生,由学校授予荣誉称号,给予表彰,颁发证书并存入本人档案。
六、其他要求
1.评选、推荐要做到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全面衡量。
2.申报者必须如实提供材料,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予以严肃处理,对获得荣誉称号的,取消称号,追回证书,并根据《江苏旅游职业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给予相应的处分。
3.二级学院加强领导,严格把关,保证质量。评选工作要在各二级学院党委领导下开展,综合考察评选对象的条件,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评选,认真审核报送材料。
4.扩大宣传,寓教于评,以评促建。通过评选活动,对学生进行一次成才标准和学习目的的教育,要通过评选,表彰先进,宣传典型,积极促进校风、学风、班风建设。另附2000字以上“优秀毕业生”事迹材料(电子档),格式见附件2。
5.2023年4月1日前二级学院完成“优秀毕业生”系统审核工作,并提交《2023届校级“优秀毕业生”名单汇总表》、党政联席会议记录、公示结果。
6.报送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slyxgc@126.com,文档命名方式为“学院 XX材料”,如:“信息工程学院 校级优秀毕业生材料”,纸质档材料报送至学生工作处(师生发展中心W109)。
学生工作部(处)
2023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