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国家奖学金补报及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
根据上级单位《关于做好2024年秋季学期普通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4〕31号),我校增加国家奖学金名额14人。结合我校实际工作安排和进展,本次仅补报增加的候选人。国家奖学金的评选对象、申请条件、申请流程均以9月24日发布的《关于开展2024年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为准,其他变更和补充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奖学金补报名额
依据上级通知,国家奖学金名额在原有基础上直接翻倍,各二级学院国家奖学金补报名额等同于9月24日发布通知内名额。
二、国家奖助学金标准的调整
从2024年起,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由每生每年8000元提高到10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由每生每年5000元提高到6000元;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由每生每年3300元提高到3700元,我校具体分档标准根据每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量精准确定。
三、国家奖学金的材料报送
请各二级学院于2024年11月6日前完成2024年国家奖学金补报材料的审核和上报工作。
四、其他相关说明
1.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不可兼得。请各二级学院根据追加后的名额统筹安排本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分配,及时向学生做好解释沟通工作。
2.各二级学院要积极应对因国家奖学金名额增补带来的系列变化,妥善处理国家奖学金与其他奖学金的关系,及时向学生做好沟通协调工作,把好事办好。
联系人:吴老师 0514-87431699。
学生工作部(处)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