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五年一贯制高职“专转本”工作的通知
各系及2007级高职学生:
2012年,我省继续开展普通高校举办五年一贯制高职“专转本”工作,根据苏教学〔2012〕3号文件通知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及条件
1、列入省普通招生计划、经市招生部门按规定程序正式录取在本省各类学校的五年一贯制高职的五年级在籍学生,经所在学校按要求推荐,均可参加普通高校“专转本”选拔。
2、报名条件。(1)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2)所学专业符合接收高校专业的要求;(3)学习成绩在本校、本年级、本专业前三分之二,专业技能成绩在本校、本年级、本专业前三分之二,综合素质测评在本校、本年级、本专业前三分之二,无不及格课程;(4)在校学习期间未受过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
二、接收院校和专业
1、2012年五年一贯制高职“专转本”学生接收院校为金陵科技学院龙蟠学院、南京晓庄学院行知学院、三江学院、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等5所学校。
2、今年确定财务管理、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英语、旅游管理、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护理学、药学、会计学、经济学(国际贸易)、经济学(运输经济与物流)、英语(商贸英语),机械电子工程、工商管理(物流管理)等13个专业为接收专业。我校075五年制高职烹饪工艺与营养、旅游管理、计算机应用技术、应用电子技术、电子商务、商务英语、动漫设计与制作、会计电算化、商务管理、物流管理等专业的学生可以参加普通高校“专转本”选拔。
三、选拔计划和选拔方法
1、2012年五年一贯制高职 “专转本”计划总数为2180人。
2、五年一贯制高职“专转本”工作在符合条件的学生自愿报名,经所在学校审核合格的基础上,由接收院校自主组织考试,择优录取。
四、报名和审核
1、程序。
(1)各系及075高职有关班主任将通知要求传达到符合条件的每一个学生。
(2)经班主任推荐,系部初审后上报学校,由学校审定推荐名单。
(3)学校确定推荐名单后,在校内醒目处张榜公示五天。
(4)公示无异议的学生信息报送各接收院校。
2、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五年一贯制高职学生在本人所在院校报名,填写推荐报名表,该报名表须经考生本人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考生须对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如因考生本人填报及核对有误而对录取产生的不利影响,由考生本人负责。推荐表(纸质版)一式两份并贴好照片,推荐表须另附五年学业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随表另加附一张照片(准考证用)。报名时间为3月16日--3月21日,每名学生只能填报一所本科院校的一个相关专业及是否服从志愿。
3、审核。
推荐学校根据报名条件负责审核报名学生的资格,同时汇总报名学生信息。推荐学校于3月28日将学生推荐报名表、推荐报名汇总表(须盖学校公章)以及汇总信息库(Excel电子表格)报送各接收院校。
4、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江苏教育学院、江苏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所属五年一贯制高职学校“专转本”报名工作由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江苏教育学院、江苏城市职业学院分别负责。
五、考试
1、考试由各接收院校自主组织考试,按照向社会公布的考试录取章程进行选拔并承担相应责任。接收院校于3月18日前通过学校网站等载体向社会公布考试录取章程,相关要求在考试录取章程中明确告知。
2、考试内容由接收院校在考试录取章程上公布,考试科目为3门(英语及两门专业科目),考试时间统一为4月14日—15日,考生于4月13日下午13:30—18:00到接收院校领取准考证,并缴纳考试费。
3、考试费标准。根据省财政厅、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每位考生报名费10元,统考费每科45元,参加考试的学生每人共交纳考试费145元。
六、录取
录取工作由接收院校负责,在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本着德、智、体全面衡量的原则,按考试累计总分从高到低顺序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于5月30日前报省教育厅,经省教育厅审核后,确定录取名单,学校发录取通知书。
七、免试及优先录取政策
学生在校期间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专业技能大赛,全国比赛前二十名或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省级比赛前十名或一等奖获得者,且获得参加选拔资格的学生,接收院校可优先录取。其中,全国比赛前十名、省级比赛前三名可免试录取。学生获奖证书和相关文件复印件加盖学校印章后报送各接收院校。
咨询地点:行政楼A102 咨询电话:0514—87431808
继续教育处
二〇一二年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