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属公办院校 招生代码 13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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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3年江苏省现代职教体系建设试点项目的通知

各市教育局,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继续做好江苏省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苏教职〔20139号)要求,各市教育局、各省级职业教育集团认真组织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共同研究制定试点方案,积极做好2013年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试点项目的申报工作,共申报试点项目378项。经资格审查、专家评审和我厅审定,同意197项进行试点,其中:中高等职业教育“3+3”分段培养101项,中等职业教育与本科教育“3+4”分段培养35项,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与普通本科教育“5+2”分段培养11项,三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与普通本科“3+2”分段培养40项,高职与本科联合培养4项,中等职业教育与开放本科教育分段培养6项,现予公布(详见附件)。
    
请各市教育局、各省级职业教育集团切实加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试点工作的组织和领导,认真做好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试点工作的宣传和实施。请各试点院校进一步加强联系与合作,共同做好招生培养工作。试点项目入学条件由牵头院校与参与院校共同制定,中高等职业教育分段培养项目招收学生中考成绩原则上应达到当地三星级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本科教育分段培养项目、五年制高职与普通本科分段培养项目招收学生中考成绩原则上应达到当地四星级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农业类专业可适当放宽入学条件。试点项目招生规模由牵头院校与参与院校共同确定,每个项目招生一般不超过70人(其中,三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与普通本科“3+2”分段培养项目不超过50人)。请各试点院校进一步加强中高等职业教育相衔接的课程体系建设,完善试点人才培养方案,着力提高试点人才培养质量。省教育厅将于下半年组织试点方案答辩交流会议,总结交流各地、各院校试点中取得的经验与成效,并立项建设一批中等职业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相衔接的专业课程体系。
   
试点过程中有何意见请与我厅职业教育处、高等教育处联系,联系人: 职业教育处 马万全,联系电话:025-83335665,电子邮箱:mawq@ec.js.edu.cn;高等教育处 经贵宝,联系电话:025-83335156,电子邮箱:jsgaozhi@126.com

 省教育厅

                          2013年5月13

试点形式

申报单位

牵头院校

合作院校

级别

前段专业

后继专业

中职与本科3+4分段培养

扬州市教育局

江苏理工学院

江苏省扬州商务高等职业学校

国示范

旅游服务与管理

酒店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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