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指标内容及标准
| 分值
| 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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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二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建设
(25分)
| 1.1政治建设
| 1.1.1充分发挥党组织政治引领和领导核心作用,把握好政治方向
1.1.2强化理论武装,推进学习型班子建设,坚持政治学习制度,集中学习研讨每月1次,每年不少于10次,学习效果好
| 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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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思想建设和作风建设
| 1.2.1按照学院干部教育培训要求,做好本单位党政干部的思想教育、培训和管理工作
1.2.2坚持党的群众路线,班子成员主动联系师生,谈心谈话制度执行好(班子成员每年与教职工谈话不少于1次,召开教师、学生代表座谈会不少于1次);班子成员工作务实、办实事、重实效、勤俭节约
| 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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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组织建设
| 1.3.1二级党组织班子健全,分工明确、职责清晰,按期实施换届
1.3.2认真履行党建责任清单,定期召开党总支委员会会议,讨论决定党建工作
1.3.3班子成员积极参加双重民主生活会
1.3.4班子成员团结协作、相互信任,干群关系融洽
| 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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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制度建设
| 1.4.1认真落实党政共同负责制;党政和谐,工作机制运行好
1.4.2严格执行领导班子议事规则,“三重一大”事项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集体讨论,科学决策
1.4.3民主议事机制健全,制度完善,充分发挥民主党派、群团组织等方面的作用
| 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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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党风廉政建设
| 1.5.1领导重视,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
1.5.2班子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范围的党风廉政建设
1.5.3班子成员廉洁自律,表率作用好
1.5.4二级党组织全年至少1次向学院党委汇报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
| 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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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二级党组织履行职责和作用发挥情况
(65分)
| 2.1保证监督作用
| 2.1.1认真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学院党委、行政的各项工作部署,工作有措施、有落实
2.1.2党政联席会专题研究党建工作;二级党组织定期研究党建工作,每学期不少于3次
2.1.3党建工作有计划、有总结,坚持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考核
2.1.4围绕建设高水平高等职业院校的目标,创造性地开展党建活动,为本单位完成年度工作目标和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和政治保证
2.1.5重视制度规范化建设,按照有关要求,公开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事项
2.1.6认真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廉政风险措施得力
2.1.7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十项规定精神,定期开展自查自纠。
2.1.8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
| 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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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思想文化建设
| 2.2.1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舆情监控与应急处理机制完善,抓好阵地建设和管理
2.2.2师生员工政治理论学习主动性强、积极性高
2.2.3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和道德建设,培养优良师德师风、教风学风
2.2.4注重文化建设,品牌文化活动特色明显,文化氛围浓厚
2.2.5经常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全年不少于3次。二级党组织书记全年组织开展“谈廉”活动不少于4次
| 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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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基层党组织建设
| 2.3.1加强学习型、服务型和创新型党组织建设,创建服务型党组织示范点工作措施得力,成效明显
2.3.2重视党务干部队伍建设,党务干部选用、培训和激励保障机制完善
2.3.3党支部设置科学合理,有利于作用发挥
2.3.4支委会健全、分工合理,按期换届
2.3.5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有落实、有记录,严格执行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工作报告制度、联系群众制度
2.3.6积极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每学期至少一次
2.3.7积极开展“双抓双促”大走访大落实工作
2.3.8认真做好支部建设目标管理的目标制定、考核评估及整改工作
2.3.9党支部书记每年与所在支部每名党员至少谈心交流1次
| 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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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党员发展、教育和管理
| 2.4.1党员发展有计划、计划执行好
2.4.2严格按照发展党员工作要求,坚持标准和程序,提高党员发展质量,党员结构合理,加大在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的工作力度
2.4.3发挥分党校作用,健全党员经常性教育机制,党员规矩意识强,作用发挥好
2.4.4党费收缴及时,管理规范
2.4.5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活动质量高
| 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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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统战和群团工作
| 2.5.1认真落实民主协商制度。每学期至少安排一次党外人士情况通报会和座谈会,班子成员与党外人士交友联系每学期至少二次
2.5.2支持并指导分工会依法依章开展工作,为工会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创造条件
2.5.3重视党建带团建,充分发挥团的突击队作用和联系广大青年的桥梁作用
| 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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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党建研究工作
| 2.6.1结合国情、院情和二级党组织实际,主动思考党建工作
2.6.2深入研究管党治党实践,强化问题意识和实践导向,党建理论研究成果针对性强
| 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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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专题教育工作
| 2.7.1严格按照学院部署,做好专题教育工作的布置、落实
2.7.2结合院级党组织实际,创新形式,丰富载体,效果显著
| 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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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特色工作
(10分)
| 3.1贯彻学院党委部署,结合本单位实际,大胆创新、勇于实践,形成具有推广价值的经验做法,在院内外产生积极影响
| 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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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附加分
(20分)
| 4.1二级党组织获院级表彰的加2分;获市厅级表彰的加4分;获部省级表彰的加6分;获国家级表彰的加8分。同一加分项目,按最高分计算,不重复加分。本项加分总分不超过8分,超过8分的,以8分计
4.2积极组织参加党内活动,认真组织申报各类评奖评优活动,获院级奖励的,一、二、三等奖分别加3、2、1分,不设奖励等级的,加2分;获市厅级表彰的,一、二、三等奖分别加5、4、3分,不设奖励等级的,加4分;获部省级奖励的,一、二、三等奖分别加7、6、5分,不设奖励等级的加6分;获国家级奖励的,一、二、三等奖分别加9、8、7分,不设奖励等级的加8分。同一项目获不同级别奖励,按高级别加分,不重复加分。院级同一活动,总加分不超过6分。本项加分总分不超过12分,超过12分的,以12分计
4.3党建研究课题获院级立项的,每项加2分;获市厅级立项的,每项加3分;获部省级立项的,每项加5分;获国家级立项的,每项加8分。同一加分项目,按最高分计算,不重复加分。本项加分总分不超过8分,超过8分的,以8分计
4.4党建研究论文在院内获奖的,一、二、三等奖分别加3、2、1分。本项加分总分不超过6分,超过6分的,以6分计
| 20分(累计得分超过20分的,以20分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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