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旅游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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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旅游职业学院关于加强监督工作的意见

苏旅院纪(2018)2号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抓早抓小,预防为主的原则,根据上级和学院有关文件精神,现就加强监督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第一条 学院纪委、监察处依照党内法规、国家法律法规和学院规定主动对重点领域开展监督工作。

第二条 监督工作重点是突出事前方案审查备案制度。

第三条 对廉政风险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内容:

(一)干部选拔任用与干部管理

1.干部选任程序是否规范。

2.拟提任人选考察征求意见范围是否广泛。

3.“人、财、物”权力集中部门的干部是否按规定轮岗。

4.是否定期对中层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二)人员招聘

1.招聘信息发布是否规范。

2.招聘程序设计是否规范、合理。

3.人员招聘试讲(笔试)、面试试题产生是否规范。

4.评委(专家)产生是否规范。

5.引进人才的条件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是否经过学院有关会议讨论决定。

(三)职称评定

1.指标分配是否合理。

2.学科评议组评委库成员组成是否合理,学科评议组评委产生是否规范。

3.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委组成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评委产生是否规范。

(四)招生录取

1.招生章程、录取原则是否经过学院相关会议讨论决定。

2.自主招生招录程序是否规范、公正公平,面试评委专家库组成是否合理、评委产生是否规范。

(五)财务管理

1.重大专项资金项目立项是否进行充分的可行性论证。

2.重大专项资金项目是否实行专项经费绩效管理。

(六)物资采购

1.采购办法是否符合相关规定,采购程序是否规范。

2.采购物品(服务)规格、技术参数等是否进行调研论证。

3.采购信息发布是否广泛。

4.招标申请单位是否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专家评审意见签订合同,是否严格履行合同。

5.是否建立评标评委专家库,评委专家组成是否合理。

(七)资产管理

1.处置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手续是否合规。

2.经营性资产出租是否进行充分竞价,是否实现保值增值。

(八)基建维修项目招投标

1.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招标程序是否符合国家和学校关于招投标的相关规定。

2.合同签订是否与招标文件、评标结果一致。

3.工程变更及签证是否按规定进行。

(九)其他需要监督的重要工作

第四条 实行事前审查备案制度。对第三条所列重点领域工作项目,实施部门应提前 2 天(寒暑假应提前 5天)将完整的项目实施方案提交纪检监察部门审查备案。纪检监察部门对不符合相关规定及影响公平公正、可能损害学校利益的做法提出修改意见。项目实施部门根据提出的修改意见完善工作方案提交纪检监察部门备案,并按照审核完善后的工作方案实施,保存工作底稿,建立工作档案备查。项目实施过程中,纪检监察部门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关键环节开展监督工作。项目结束后,纪检监察部门向项目实施部门进行反馈纪检监察意见,提出改进建议,以便今后完善提高。

第五条 各重点领域责任单位要完善工作制度,制定本单位

廉政风险防范措施。

第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学院纪检监察部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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