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1/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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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学校《江苏旅游职业学院学生早中晚点名制度》,加强学院精细化管理,树立学生纪律观念,强化学生安全保障,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经研究,制定旅游管理学院学生考勤点名规定如下:
一、考勤点名时间及地点
(一)点名时间段
白天考勤点名时间:周一到周五早上、中午
晚考勤点名时间:周日到周四晚自习期间
晚就寝考勤点名时间:周日到周四晚
重大节假日返校考勤点名:返校当天晚
(二)点名地点
各班级根据情况可按时间段灵活安排,可在教室、宿舍或操场,并填写点
名册(见附表1)备查。
二、考勤点名对象
全体在校学生。
三、考勤点名实施
(一)点名具体时间
1.早点名
(1)低年级班级。对于五年制高职1-3年级、三年制大专1年级学生,由班主任负责点名;班主任有课的情况下由班长负责点名,点名须在早上8:00前完成。
(2)针对高年级。对于高职4-5年级、三年制2-3年级学生,点名方式由
各班主任视情况而定。学生在寝室则由室长负责点名,并交班长汇总。点名须在早8:00前完成。
2.午后点名
(1)有课的班级。由任课教师和班长进行点名。点名须在每一节课上课后前5分钟完成。
(2)没课的班级。由班长进行点名。点名时间在下午2:30前完成。
3.晚点名
(1)低年级班级。晚自习期间,学院督察部和班长分别进行检查。点名在晚7:00至8:30之间完成。
(2)高年级班级。由各班级班长进行点名。点名在晚7:00至8:30之间完成。
4.晚就寝检查
班主任每天须以各种方式检查本班学生就寝情况。学院每月对学生就寝全面检查不少于2次,学院辅导员全面检查每周不少于1次。晚就寝检查时间在晚9:0011:00。检查统计分析表(附表2)上交学院备查。
(二)点名具体内容
1.清点班级学生人数;
2.传达学校、院系相关工作通知;
3.通报上周班级学生管理数据情况,布置下周班级工作任务;
4.开展安全教育和其他教育活动。
(三)点名反馈渠道
1.早、午点名反馈
有课班级:班长——任课教师——班主任——院系分管学生工作领导
没课班级:班长——班主任——院系分管学生工作领导
班级早午点名反馈须分别在早8:00前、下午2:30前完成,早午点名反馈须在早9:00前、下午3:00前完成。
2.晚点名反馈(两条线反馈)
低年级班级:班长——班主任——院系分管学生工作领导
纪检部——辅导员——院系分管学生工作领导
高年级班级:班长——班主任——院系分管学生工作领导
班级点名反馈须在晚8:30前完成。
3.晚就寝点名反馈(三条线反馈):
班长——班主任——院系分管学生工作领导
学院督察部——辅导员——院系分管学生工作领导
班级晚点名反馈须在晚11:00前完成。
重大节假日返校点名反馈:
班长——班主任——院系分管学生工作领导
学院督察部——辅导员——院系分管学生工作领导
班级点名反馈须在返校当天晚8:00前完成。
四、考勤点名工作要求
1.各班级是学生考勤点名工作具体组织部门、实施单位,使用《考勤点名表》对学生进行考勤并做好汇总反馈。班主任、辅导员不得无故不组织考勤点名工作,如确有特殊情况请假,须向院系领导请假,考勤工作计入班级考评。
2.在校学生都必须参加考勤点名,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或早退。有事须提前向班主任或辅导员书面请假,若因病事请假需出示相关证明,点名时,学生要实事求是,不可弄虚作假;未参加考勤点名按旷课处理,达到相应的旷课次数给予处分。
3.考勤点名人数核查完毕后,班主任或辅导员应及时联系未到学生,了解学生未到原因和学生去向;在确认学生失联后1小时内须向学院学生工作负责领导汇报,超过6小时联系不上的,应联系学生家长,并协助家长报警,查清学生去向和未返校原因。
4.学院相关老师应及时做好各班级《考勤点名表》的检查、收集及存档工作,将学院考勤制度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