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5/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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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号)、《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江苏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苏教助〔2019〕1号)、《江苏旅游职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苏旅院学工〔2025〕1号)文件精神,经学生自主申请、班主任和辅导员家访、班级民主评议、学院认定工作小组审核,并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通过,现将旅游管理学院2025-2026学年秋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情况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2025年10月13日-10月15日。
如有异议,请于截止日期前向旅游管理学院N319学生工作处反映。
旅游管理学院
2025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