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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转发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 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基础科学(自然科学)研究重大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院(部):

 

现将2023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基础科学(自然科学)研究重大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项目面向我省各省(市)属、民办、中外合作办学普通高等学校,依托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国家有关部委设立的重点实验室、江苏省及有关厅局设立的重点实验室等平台申报。

2.项目应符合《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七条规定。项目负责人应为高等学校在岗科技人员;民办高等学校、中外合作办学学校申报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应为本校正式在职专任教师。

3.项目应紧密围绕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及其研究方向,重点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数字科技、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生物技术和新医药、绿色低碳、新兴服务业、未来产业等重点领域申报。

4.项目主要研究内容应与依托平台研究方向一致。项目负责人应为平台固定人员,具有正高级或取得博士学位的副高级职称,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3 11日以后出生)。

5.项目应具有较好的研究基础,明确的研究方向,并具有创新性或应用前景。项目研究须克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突出项目实施效果和代表性成果评价,重点考察专利的转化运用及科技创新成果对支撑高质量发展的贡献。

6.鼓励各高等学校跨学科、跨院校、跨部门联合申报,联合攻关,解决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领域重大科技问题。

7.实行限额申报方式,每个符合申报条件的重点实验室限报1项。

二、申报流程

请申报人填写《江苏省高等学校基础科学(自然科学)研究重大项目申报书(2023 年度)》(见附件1)。电子版于2023316日下班前发至科研处邮箱kxyjc@jstc.edu.cn,由科研处统一审核,再通知符合条件的申报人上报系统。

附件:

1.江苏省高等学校基础科学(自然科学)研究重大项目申报书(2023年度)

2.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基础科学(自然科学)研究重大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科学研究处

2023年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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