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概况

当前位置: 首页 > 部门概况 > 部门简介 > 正文

部门简介

继续教育处/社会合作与服务处工作职责

继续教育处/社会合作与服务处是在学校领导下负责高等继续教育项目的归口管理及推进社会合作,争取社会资源的职能部门,负责管理学校的成人学历教育、专升本、专转本、专接本、各类社会合作项目、各类社会考试、职业技能培训等工作,其主要职责有:

一、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继续教育的方针、政策、法规,负责制定学校成人教育继续教育发展规划及各项规章制度;

二、负责制定继续教育处/社会合作与服务处总体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制定全校各类成人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的招生计划,精心组织,做好招生工作,并做好成人教育学历毕业生的就业创业指导、就业推荐工作;

四、负责学生“专接本、专升本、专转本”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

五、负责代表学校对外签订继续教育联合办学和委托办班的各类协议、合同,并组织落实;

六、负责制定各类成人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的学生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七、负责继续教育学籍管理工作。做好学生注册、学籍变动和学生奖惩工作,以及毕业生资格审查、毕业(结业)证书的验印发放;

八、组织落实学校与政府、企业和院校等社会合作项目的实施,制定各类社会合作项目的相关管理制度;

九、负责开拓与地方(政府、企事业以及行业商会等)合作服务渠道,负责学校与地方合作协议的起草、签订和实施;

十、协调组织相关职能部门、二级单位开展、落实社会合作协议内容;

十一、负责指导和考核各二级单位继续教育和社会培训工作;

十二、按照高等继续教育、社会培训的具体要求,配合做好继续教育师资、培训讲师等队伍建设工作;

十三、做好社会合作、社会服务的宣传工作,做好本部门网站的建设、运行与管理工作;

十四、完成上级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地址:江苏省扬州经济开发区毓秀路88号

电话:0514-87431808

传真:0514-87431808

邮箱:service@jstc.edu.cn

Copyright © 江苏旅游职业学院社会合作与服务处、继续教育处 All rights reserved.苏公网安备 3210010201014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