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职责-江苏旅游职业学院-保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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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职责

江苏旅游职业学院党委保卫部/保卫处工作职责

党委保卫部/保卫处是江苏旅游职业学校的职能部门,是学校党委的政治保卫机构和学校行政的安全管理部门,在学校党委和行政的领导下,在公安、司法等职能部门的指导下,依据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开展工作,维护校园的安全稳定。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各项安全保卫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负责制订学校安全保卫规章制度和安全保卫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按照党委、行政的要求,做好学校的政治保卫工作,开展经常性的调查研究,了解掌握敌情信息、预防、打击敌对势力对学校渗透破坏,防范和处置有关突发事件、治安责任事故及破坏嫌疑事件,负责校内重点人员的监控工作,确保学校的安全稳定。

三、开展形式多样的以防火、防盗、防事故、防破坏、反恐为主要内容的安全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师生员工安全意识,提高安全防范能力,预防和减少师生员工违法犯罪。

四、负责校园消防安全工作,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技能培训,指导、检查校内各单位贯彻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做好消防设施的检查、维护、记录工作。

五、负责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做好校内交通秩序维护和电瓶车整治工作。做好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重点整治校园周边黑车、流动摊贩、等做好校园内外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六、加强公共场所和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管理,负责学校大型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

七、负责院内集体户口、常住、暂住和寄住人口的管理,配合协助公安机关做好户口管理工作。

八、负责拟定并组织签订保安合同,对学校聘用的保安队伍实施规范管理,加强业务指导,对保安工作进行考核,帮助提高业务素质。

九、加强与八里派出所联系和合作,建设好“校园警务室”,并发挥其校园管理作用。

十、对学校各部门、各二级院系(部)落实治安保卫工作责任制情况进行指导、督促和检查。

十一、完成校党委、行政和公安机关临时交办的其他安全保卫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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