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修服务中心/基建科(简称维修基建科)设主任1人,工作人员3人,另有劳务派遣人员4人。
办公室:后勤楼219
其主要职责为:
一、加强校园设施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维修保养。
二、做好能源设备检查维护、水电气(汽)使用监督工作。根据相关制度,进行水电汽(气)费收缴。
三、根据学校发展需要,做好考察工作,及时向领导提出关于大型维修及设施新建方面的合理化建议。
四、根据制度,对需要招标的维修基建项目,做好考察论证、立项,招标材料起草、施工监理、竣工验收工作。按照维修工程的标准要求,做好全过程监督,做到施工前、施工中和竣工验收全过程监理,确保施工维修工程的质量
五、配合其部门做好工程验收及相关建筑、物资的售后期质量的跟踪、维保工作。
六、根据学校工作需要,协助分管校领导及部门领导做好学校指派其它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