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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旅游职业学院超市运营管理考核办法(试行)

 

江苏旅游职业学院

超市运营管理考核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一、制定目的

为规范校园超市运营管理,强化服务保障、食品安全、价格合规、消防安全与日常运营管控,明确考核周期、评分标准、奖惩规则及结果运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食品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江苏旅游职业学院后勤楼用房一楼与二楼部分场地租赁合同》《校园服务中心超市管理制度》,制定本办法。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在江苏旅游职业学院内从事校园超市及合同约定配套业态(热食类食品制售、自制饮品、面包糕点、汉堡炸鸡、咖啡等)经营的扬州兜麦超市有限公司及相关从业人员、运营管理全流程。

管理主体

后勤服务与保障处为考核牵头与执行主体,负责日常检查、月度考核、数据汇总、奖惩执行与整改督办。

考核原则

1.依法依规、合同优先

2.公平公开、量化评分

3.问题导向、闭环整改

4.奖惩分明、结果挂钩

第二章 考核周期与组织实施

一、考核周期

1.日常巡查:每不定时开展,记录问题并纳入月度考核。

2.月度考核:每月 1 次,当月最后一周内完成评分、汇总、执行。

3.续签考核:每2年次,作为合同 “2+1” 模式续签、租金缴纳、履约保证金管理的核心依据。

二、考核流程

1.检查评分:考核对照《江苏旅游职业学院超市考核表》逐项打分。

2.问题确认:反馈问题经营者确认;有异议可现场复核,以复核结果为准。

3.考核结果:考核得分、扣分事项、奖惩意见发送给经营者确认。

4.归档备案:考核表、整改记录、奖惩凭证存入经营者档案,作为续签与退出依据。

第三章 考核内容与评分标准

一、总分设置

考核总分100 分,实行百分制。

二、核心考核项目与分值

江苏旅游职业学院超市考核表

项目

考核标准

项目分值

扣分标准

得分

服务要求

1.相关岗位人员是否经过培训后上岗,并公示健康证;

2.服装统一;

3.微笑服务,主动热情,不得与师生发生任何冲突;

4.自觉接受甲方或当地物价部门的检查。

20分

5分/项

 

经营场所要求

1.店名店招醒目,营业时间指示清楚,超市门口设立意见箱;

2.显目位置是否公示《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等;

3.经营场所内是否公示服务指南、导购标示、购物标示、安全标示及相关禁止提示等标牌;

4.经营场所照明是否充足,是否具有良好的通风;

5.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电路,大功率电器需由校方核准后使用;

6.商品须分类贮存,并按先进先出的原则存放;

7.储存食品场所严禁乱堆乱放;保持清洁卫生,定期打扫,无积尘、食物残渣,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不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用品;

8.卖场地面是否有纸屑、杂物、尘土、通道有堆积包装纸箱;

9.墙壁干净,靠墙四周是否有垃圾杂物;

10.门厅、窗户玻璃是否明亮;

11货架及商品是否有灰尘、污迹;

12.是否按照学校保卫处要求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

13.三包区域内无明显垃圾、无积水;严禁门前乱设摊点,占道服务,保证不占用公共空间和消防通道;

14.售卖残损或临保期商品,是否设立专门的残损商品售卖区。

15.货架商品是否摆放整齐。

30分

2分/项

 

经营管理要求

1.经营范围是否符合合同要求,禁止销售烟酒等违禁商品;

2.是否有经营伪劣假冒、无包装或标识的商品;

3.商品是否一物一签,物签是否对应;

4.价格是否普遍高于周边超市价格;

5..送货车辆是否按指定路线行驶,礼让行人,车速不得超过20km/h,不得乱鸣;

6.是否建立索证索票制度、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并建立进货台账。把握好食品采购环节,并有明确得食品供应商引进标准;

7.是否按要求配备电子监控设备、基本制冷、制热设备;

8.是否配备购物筐;

9.售卖散称食品(预包装食品)的,是否按要求配齐相应设施设备;

10.水果区价格合理,无坏果售卖;

11.营业时间是否符合要求;

12.是否落实政府行政部门、学校职能部门和师生代表提出的整改要求,投诉整改合格率100%。

50分

其中第1,2项10分/项,其他项目3分/项

 

                            考核人:                      总分:         

第四章 考核等级与奖惩规则

一、考核等级划分

1.优秀:95 分及以上

2.合格:90–94 分

3.基本合格:85–89 分

4.不合格:85 分以下

二、 月度奖惩(严格按合同执行)

1.得分≥95 分(合格):不扣款,正常履约。

2.95 分以下:每扣 1 分,从履约保证金中扣1000 元,经营者须在1 个月内补足保证金。

3.一票否决 / 终止合作情形:

1月度考核3 次低于 88 分;

22 次低于 85 分;

31 次低于 80 分;

4出现重大食品安全、消防、价格舆情、违法经营等事件。

三、专项违规处罚

1.价格超周边 10%限期整改,根据情节500–5000 元 / 次扣款;拒不整改可解除合同,支付租金总额 30% 违约金。

2.卫生、占道、消防等一般违规:根据情节处500–1000 元 / 次扣款。

3.严重违规(售违禁品、使用明火、无证经营等):根据情节处1000–10000 元 / 次罚款,没收物品,可解除合同并追责。

4.逾期缴租:按欠租总额每日 0.3%计收滞纳金,封顶30%;逾期超期可解约。

三、年度与续签奖惩

1.两年月度考核均≥95 分:年度评定优秀,合同续签优先,无违约扣款。

2.全年出现 2次及以上月度不合格:取消第三年续签资格,按合同终止退场。

第五章 考核结果运用

一、 结果运用范围

考核结果直接用于:

1.履约保证金扣罚与补足管理;

2.租金按时缴纳、逾期处理与合同解除;

3.“2+1” 租赁模式第三年续签资格审定;

4.整改、处罚、停业整顿、终止合作等处置;

5.经营者信用档案与校内经营资格管理。

二、 整改与退出机制

1.一般问题:限期3–7 个工作日整改,复查合格销项。

2.较重问题:限期整改并扣款。

3.严重问题 / 考核不达标:停业整顿;仍不合格终止合同,限期清场退场。

4.退场要求:按合同交接资产,撤走可移动设备,不得破坏固定装修;结清费用,逾期视为遗弃物,校方有权处置并追偿费用。

第六章 附则

一、 争议处理

经营者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向后勤服务与保障处书面申请复核,以复核结论为最终结果。

二、 制度衔接

本办法与租赁合同、校园超市管理制度不一致时,以租赁合同为准;未尽事宜按《民法典》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三、 生效与解释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江苏旅游职业学院后勤服务与保障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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