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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江苏旅游职业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文件

苏旅院纪〔2021〕1号

江苏旅游职业学院二级学院(部)

专兼职纪检书记、纪检委员工作职责

(修订)

一、协助二级学院(部)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履行监督责任,督促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二、监督检查所在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遵守党章党规党纪,执行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学校有关决议、决定的情况,主动发现问题,对党员干部违纪问题提出处理意见,重要问题直接向校纪委报告。

三、监督检查所在党组织及相关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一岗双责”、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等情况,对所在党组织拟任干部(副科级)提出党风廉政意见,对所在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失职失责情况提出问责建议。

四、积极推进作风建设,对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上级党委、纪委有关规定,纠正“四风”情况进行监督,强化正风肃纪。

五、配合学校纪委和所在党组织开展党员干部党风党纪教育,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和廉洁教育,负责对本单位的廉政风险点进行排查和防控。

六、受理所属党组织党员干部和其他人员的控告、检举、申诉,根据管理权限和问题性质、轻重,及时上报学校纪委处理,配合学校纪委开展信访调查和处理处分工作。

七、密切联系师生员工,向学校纪委和本单位领导班子反馈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八、完成学校纪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中共江苏旅游职业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1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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