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切实保证国家制定的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真正得以落实,根据《江苏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苏教助〔2019〕1号)和《省教育厅关于推广应用江苏省学生资助申请平台的通知》(苏教助函〔2020〕11号),结合《江苏旅游职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暂行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学院组织全日制在籍在读并且家庭困难的各班级学生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班级资助工作评议小组对照认定依据,推荐等级,学院资助工作评议组审核调整,拟定认定唐*璐等169名同学。
现将名单及等级公示如附件1,请广大老师和同学进行监督。
如果对以上认定有不同意见,请向学院反映情况。
国际商务学院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六日